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4﹞11號),現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網上報名對象
符合申請認定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在常高校201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人事關系在常州的人員。國考和省考過渡人員均需按認定申請的流程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未申報者無法認定。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請關注戶籍所在轄市(區(qū))教育信息網。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4月7日上午8:00—4月20日下午6:00(工作日工作時段開放,進行網上申報和后臺數據處理工作,其它時間段不開放)。
三、網上報名要求
1.申請人在網上報名之前,請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手冊”(見附件一,省考過渡人員);報名的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是http://www.jszg.edu.cn。
2.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同時請關注常州教育網“資格認定”欄目的相關內容,網址是http://www.czedu.gov.cn/list_5_213.shtml。未按規(guī)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網上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國考人員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省考過渡人員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并根據系統(tǒng)提示認真、細致、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特別要做好電子版照片上傳,電子版照片需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能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F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要同一底版,建議電子版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記住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注冊郵箱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申請人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4紙正反打印2份);在常州教育網(http://www.czedu.gov.cn)下載并自行填寫、打印“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1份)、“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正反打印1份)、“粘貼相片頁”(1份)。其中:
①申請人思想品德情況鑒定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提供至少1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畢業(yè)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證明。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由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均應按規(guī)定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并蓋章。《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供申請人員參加體檢時使用,申請人員應在“體檢表”上填好編號(網上報名號)。體檢通知請關注常州教育網上通知。
5.網上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五、網報現場確認、材料受理要求
1.現場確認時間:4月27日—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現場確認地點:常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新北區(qū)珠江路168號,公交B13、19路可直達);電話:86644867。常州市教育局人事處咨詢電話:85681337。常州市教師培訓中心咨詢電話:86644867。
3.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憑人事關系在常州申請認定的,另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
(4)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大專畢業(yè)后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時,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6)通過國考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省考的過渡人員提供我省《補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渡期內免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人員要提供符合免考條件的有關證明。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師范”字樣,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①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②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③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或“教育”字樣,或成績單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并有教育實習合格證明。
④個人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
⑤高等學校發(fā)出的錄用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按照過渡辦法進行認定人員,如果所學專業(yè)與申請任教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還需要提供所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考試的合格成績或相應免考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出具的單科成績合格證明,或申請人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個人成績頁面,由市級以上考務部門蓋章認可。)
①已取得中小學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在申請相應學段綜合實踐學科教師資格時,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但必須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在職教師若非教育學類專業(yè)畢業(yè),應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證明。
②對跨專業(yè)申請音樂教師資格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
(9)在編在職的教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由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提供相關證明。
(10)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1份。
(11)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者需提交專業(yè)技術職務和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12)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已取得的人員提供)。
復印件請統(tǒng)一用A4紙按封面(見附件二)的申報材料順序整理好。
4.材料受理時注意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請任教學段與學歷相對應、任教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教師資格時,可以免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①師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經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列入國家或省招生計劃,由省統(tǒng)一招生,按師范專業(yè)要求培養(yǎng)的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②全日制教育碩士。其中,修學教育管理專業(yè)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其中,對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等環(huán)節(jié)和五年內未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應增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收取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費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學歷、體檢、普通話、思想品德鑒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2門主干課程合格證等項如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將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法嚴肅處理。
附件:
1.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手冊(省考過渡用)
2.需下載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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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doc》來源于常州市教育局網,最近更新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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