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源佤族自治縣委組織部2015年公開遴選
公務員工作公告
滄組公〔2015〕2號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fā)〔2013〕3號)、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組通〔2013〕14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同意,決定在全市黨政機關范圍內公開遴選3名公務員到縣委組織部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二、公開遴選范圍、條件、崗位及名額
(一)公開遴選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范圍內在職在編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或正在登記的人員。
(二)公開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
3.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工作經歷,縣直部門公務員必須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按報名時間計算),并按時轉正定級為科員;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
7.中共黨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遴選崗位及名額
縣委組織部機關干部3名。
三、公開遴選方式及程序
公開遴選在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采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4月1日至11日,由報名人員自愿到縣委組織部干部股報名(也可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報名,然后及時提供書面報名材料等)。
2.報名內容
報名人員需填寫《滄源佤族自治縣2015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表樣附后);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含年度考核情況)、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著正裝淺灰色底板大一寸正規(guī)照片3張,公務員錄用文件及轉正定級文件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中認為不符合報名情況的,將審查情況通知到本人并說明理由。公開遴選名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時,將報經領導小組研審后視情況減少遴選名額。通過資格審查合格、所報考職數達到開考比例人數要求的報考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發(fā)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參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另行通知。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
按公開遴選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由縣委組織部領導和部分具有公務員考官資格的人員組成,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組織考察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每個公開遴選崗位1:3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相關單位人員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遴選崗位的職責要求,對擬公開遴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五)體檢
考察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
(六)公示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提出公開遴選名單,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審批和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遴選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五、其它事項
(一)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或不具備公開遴選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公開遴選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參考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查分的,向縣委組織部提出申請,由縣委組織部按相關程序受理查分。查分截止時間為筆試成績公布當日17:30以前,超過期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聯系人:王平富 聯系電話:0883-7123234
附件:滄源佤族自治縣2015年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滄源佤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