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mào)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2015年度寧波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筆試將于2015年4月25日舉行,報考設區(qū)的市級機關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及《申論》(A卷);報考縣(市)區(qū)級以下機關職位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及《申論》(B卷);報考行政執(zhí)法類(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面向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職位;縣(市)區(qū)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zhí)法)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及《綜合應用能力》(一);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崗位2”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及《綜合應用能力》(二);報考面向優(yōu)秀社區(qū)干部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及《綜合應用能力》(三);報考特警職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及《心理測評》(B卷);報考公安、森林警察、司法行政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加試《心理測評》(A卷)。
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各科目筆試均采用閉卷形式。手機等通訊工具、計算器、快譯通、電子詞典、書籍、報刊等有關資料一律不準帶至考位。
一、考前準備
(一)認真核對下發(fā)的準考證各個欄目,發(fā)現(xiàn)錯誤,立即聯(lián)系寧波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技術部(地址:興寧東路228號寧波人力資源大廈B415室,電話:87131622)??忌毻咨票4嫦螺d的準考證,以便于考后點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zjhrss.gov.cn)查詢考試成績。
(二)考前三十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本人報考所持同一身份證(二代)進入考場,如身份證有變更必須于4月24日前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并獲得確認;兩證缺一不得入場,無身份證者須持當?shù)嘏沙鏊驊艏行某鼍叩膽艏C明原件(證明上須貼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當?shù)嘏沙鏊驊艏行牡挠≌拢┓娇蓞⒓涌荚嚕o照、臨時身份證可視同身份證,使用駕駛證、戶口本等其他證件一律不得入場。
(三)考試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以圓珠筆代替)、2B鉛筆(不要削得太尖,以免劃破答題卡)、削筆器和軟橡皮(最好是繪圖橡皮)。
(四)事先熟悉考點,以下為寧波市市直各考點地址、聯(lián)系電話及可到達公交路線(縣市區(qū)考點的具體位置及公交路線可向報考地人社部門或考點學校詢問):
學校 | 學校地址 | 聯(lián)系電話 | 可到達公交路線 |
寧波技師學院 | 寧波市江北區(qū)榭嘉路800號 | 88168008 | 14路到寧波技師學院或第九醫(yī)院站;26、305、306、803路在三和嘉園站下,向西前行約460米 |
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 鎮(zhèn)海區(qū)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 | 87600047 | 18、367、371、390、391、501、541、547路到寧大科技學院站 |
寧波大紅鷹學院 | 鄞州區(qū)學院路899號東一門 | 88052268 | 528、506、238、115、302路到大紅鷹學院站或乘1號地鐵到蘆港站下車500米即到 |
浙江萬里學院 | 高教園區(qū)南區(qū)(鄞州)錢湖南路8號 | 88222134 | 35、101、108、363、366、367、369路到萬里學院東站 |
(五)因道路市政建設,為防止路堵影響考試,請考生盡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到達考點。使用自駕車者必須服從指揮,并自行解決停車問題,各考點學校原則上不承擔考生車輛的停泊和保管責任。
二、答題方法
由于答題卡上的答題情況是通過光電閱讀器進行識別的,不規(guī)范的填涂或修改處未擦干凈都可能影響考試成績,因此應試人員應仔細閱讀下面的答題方法,按照本須知要求進行答題。如有疑問,請在考試前向寧波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詢問。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心理測評》考試均為客觀題,答題方法如下:
1.考試時,應試人員在拿到試卷的同時將得到一張答題卡,答題卡上包括應試人員需填寫的信息和答題信息。
2.拿到答題卡后,應首先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姓名欄空白處填寫姓名漢字,在準考證號空白格填寫準考證阿拉伯數(shù)字,一格一個數(shù)字(共11位),在科目代碼空白格內(nèi)填寫科目代碼(科目代碼見試卷卷首指導語);然后用2B鉛筆涂黑準考證號、科目代碼數(shù)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
3.考試正式開始,認真閱讀試題,找出正確答案,然后在答題卡相應題號下涂黑所答項的信息點。一定要看清答題卡上題號的排列順序再涂選項,不要錯位。
4.為保證光電閱讀器準確無誤地識別所涂的信息點,填涂時用鉛筆橫向涂寫數(shù)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 ]為準。注意:在答題卡上答題必須用2B鉛筆填涂。嚴禁用各種彩色筆和碳素鉛條代替2B鉛筆(不得使用涂改液),如發(fā)現(xiàn)有錯誤,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陀^題考試在試卷題本上作答成績一律無效。
(二)《申論》、《綜合應用能力》考試均為主觀題,答題方法如下:
本考試采用計算機網(wǎng)絡閱卷,使用專用答題卡。應試人員應先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用鉛筆填涂準考證號對應的信息點,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答題。務必注意:使用的筆不要搞錯;專用答題卡上每一頁都必須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碼;須按答題卡指定題號順序(包括正反面)并在有效范圍(框架)內(nèi)答題;超范圍答題考試成績無效。
三、注意事項
1.遲到三十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拿到試卷、答題卡后,首先應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試卷和答題卡首頁),并要認真檢查是否有缺頁、破損或污跡,若有應立即向監(jiān)考人員提出更換。因考生個人原因造成答題卡破損或污跡的,不得更換。
3.答題過程中,不要卷折、弄臟、弄破試卷和答題卡,不得在答題卡上打草稿、做標記,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4.本次考試將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檢測,應試人員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帶入考位,保持考場安靜,考場內(nèi)不得吸煙,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換答案。應試人員如有違反考場規(guī)則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每場考試結束,考生交卷并要求監(jiān)考老師在準考證上簽字確認收卷后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專用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將按違紀處理。
公務員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
第五條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六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fā)現(xiàn)經(jīng)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fā)現(xiàn)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jīng)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guī)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八條在考試或閱卷過程中認定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經(jīng)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