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各系、各部門:
根據2015年教師等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的工作安排,現將教師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代表作送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送審對象為教師、自然科學研究人員、實驗技術人員、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研究人員,符合相關系列職務聘任文件規(guī)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具備申報高級職務條件人員。
二、正常晉升副高級職務的人員須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教師須有1篇發(fā)表在學報級刊物上);正常晉升正高級和破格晉升副高級須提交2篇(部)發(fā)表在學報級刊物上的論文作為代表作;破格或越級晉升教授、研究員須提交3篇(部)代表作,其中須有2篇發(fā)表在權威刊物上。送審代表作均須是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署名論文或專著(限1部)。
三、代表作送審須提交的材料
(一)送審代表作復印件(含封面、目錄、正文、封底、版權頁等)一式3份。申報人員提供的學術刊物和學術著作須進行網上檢索(含刊物檢索和論文檢索),在上報送審材料時須將學術刊物復印件與網上檢索頁一同附上。
(二)《福建省高等學校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代表作同行專家鑒定表》(以下簡稱專家鑒定表)一式3份。送審代表作復印件(專著提供原件)和專家鑒定表每份裝1袋。材料袋的封面上應注明申報學校、申報人姓名、申報職稱、申報學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題目等(袋內材料不得裝錯,如有錯誤個人自行負責)。
四、其他事項
(一)代表作鑒定結論意見當年使用有效,跨年度不予使用。上一年度參評未通過人員,必須有新的論著,其送審代表作至少應更換1篇新論文。
(二)兩個以上單位主辦的學術刊物,以下級單位的級別為準。發(fā)表在論文集、增刊、???、專輯、特刊、一號多刊、一號多書等刊物上的論文,學位論文以及未正式發(fā)表和出版(含清樣)的論著等,均不予使用,也不計入科研成果。
(三)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yè)的人員,其送審代表作以外國語言(不含英文)撰寫的,須將送審代表作翻譯成中文,連同原件一并提交。
請各單位于2015年5月25日前將代表作送審材料送達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
寧德師范學院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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