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高度近視,可以報考事業(yè)單位么?
回復:根據(j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請對照自己的情況,酌情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