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897 次 日期:2015-06-13 09: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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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F(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工作主體及聯(lián)系方式

資格復審工作,具體由泰州市公務員局錄用調配處負責,聯(lián)系電話:0523-86606567。

二、資格復審人員及時間、地點安排

1、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時間:6月19日(上午8:30—12:00)

地點: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樓803室(泰州市海陵區(qū)南園新村33號,電視塔西南側)

三、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根據(jù)《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要求,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

2、委培生、定向生、聯(lián)辦生還須提供委培或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時間內(nèi)至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原件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并與網(wǎng)絡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證件、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

2、原則上須本人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面試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需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4、請考生隨時關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stzhrss.gov.cn)發(fā)布的信息,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附件1:泰州市2015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1506/23662.html

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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