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報名 請各地嚴格按照《考試報名條件》(見附件一)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做好網絡報名的初審工作。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請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試網絡報名管理暫行辦法》(云人考[2007]19號)和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報考人員報名時要切實根據報考條件的有關要求,在網絡上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各地考試管理部門對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進行網絡初審,網絡初審合格后考生才能進行網絡報名交費。
二、成績管理 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即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征訂2011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11]3號),2011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2011年修訂版),共2冊。
審計署考試中心修訂了《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8年、2008年和2010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四、考試用書訂購
審計署考試中心負責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征訂。為方便考生購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采用網絡預訂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訂購,訂購方法如下:
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直接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om www.ynrsksw.net)的網上商城點擊訂購教材,并選擇配送渠道。預訂成功的考生將在報名結束后通過配送渠道拿到考試用書。
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只接受網絡預訂,網絡預訂時間截止到報名結束當天。
五、報名時間及安排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的有關規(guī)定,八項考試的考點均設在昆明市,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負責考點考場的安排工作。
報名時間: 2011年5月10日—6月10日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cn 或www.ynrsksw.net)的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和上傳電子照片??忌鷪竺麜r須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是否有誤,并選擇一個證書領取地點作為考試合格后的資格復審和領證地點。
考試須進行網絡審核,考生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后的1至3個工作日為資格審核時間,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才能交納報名費用(具體辦法請考生登錄網站后按網站說明進行操作),繳費成功就能確認報名成功。網絡繳費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15日。
各報名點的現場報名時間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時間均為2011年6月15日。
由于各報名點不具收費權,需報名票據的考生,請于資格審核通過后前往選擇的“證書領取地點”開單去銀行交費。需交費單據的考生請以銀行繳費單據為準。
報名結束后,所有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試前10天左右登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網站(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確實沒有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試管理部門要求幫助打印,各地考試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考生打印準考證的要求。
考生須對提交的報考資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虛假、無效資歷的考生,即使其通過考試,但不能在考試后向證書領取地點提交書面真實材料;或不能通過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組織的資格終審,其考試成績無效,不予發(fā)放資格證書,考試費用不予退還。務請各地向考生說明。
六、成績查詢和合格辦證
報考人員于考后3個月左右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n)查詢成績及相關辦證事宜。
為確保考生利益,合格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證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七、考試報名費用
初、中級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30元/每人每科。
工作中有何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871-5398823、5399615
附件: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和制度,遵守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紀行為。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在審計崗位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