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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部門人事(干部)處,各高等學校:
2015年全省高等學校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在省人社廳的統(tǒng)一管理、指導下,由省教育廳具體組織實施。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5〕27號),結合我省高等學校專業(yè)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實際,現就2015年度全省高等學校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見。
一、評審范圍
申報高等學校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者,必須是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并在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任教。未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者不能參加評審。截止2015年7月31日,已年滿法定退休年齡而未辦理退休手續(xù)的人員須提供批準延長退休文件。國家公務員(含依照、參照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不在評審范圍。退休人員參評,經聘用單位審查并在評審表的“工作(聘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相關內容并加蓋公章,之后連同與聘任學校簽訂的正式有效聘用(返聘)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檔案存放管理單位審核。檔案存放管理單位審核同意后,在評審表的“工作(聘用)單位意見”欄內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人事檔案存放管理單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部門或省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報送。
二、評審要求
(一)學歷要求
1.凡申報教師、實驗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必須具有與本人實際從事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國民教育學歷。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專業(yè)學歷、學位須與本人實際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專業(yè)相同。若為專業(yè)相近學歷,須取得學歷后滿3年。專業(yè)不相近學歷,不能作為參評相應任職資格的有效學歷。
2.晉升講師。①具有副教授以上評審權高校教師晉升講師職務全部要求具備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雙證)。②本科高校和高職高專院校教師晉升講師職務須取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
3.晉升教師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原則上要求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從2015年起,對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晉升副教授、50周歲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晉升教授者要求必須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
具有講師、副教授以上評審權高校在不低于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據本校實際制定晉升教師職務學歷學位要求。
高職高專雙師型教師申報教師高級職務或從企業(yè)或社會組織調入高職院校已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轉評副教授的教師,暫不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
高職高專院校藝術類教師可適當放寬到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研究生入學考試或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入學考試全國聯考錄取通知書和繳費收據,已在讀的須提供原始學習成績單和學費繳費收據)。
破格(任職時間)晉升: 所有高校教師破格晉升高級職務須具有博士學位(以取得學位證書為準),且學術評審答辯成績?yōu)閮?yōu)秀。
(二)任現職年限要求
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必須是在聘(在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任職時間從聘任之日算起。講師晉升副教授、副教授晉升教授需任職滿5年,即2010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學位后申報副教授,要求從事本專業(yè)教學工作滿2年,即2013年底前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晉升講師(含其他中級職務)的需助教(含其他初級職務)任職滿4年,即2011年底前聘任。任職年限的計算,自本單位根據我省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有關規(guī)定下達聘任文件當年算起,實算至申報當年年底。
(三)考核要求
學校要依照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加強對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yè)道德、教學科研水平、工作業(yè)績的考核。對教師的職業(yè)道德表現要按照《高等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試行)》(晉教人〔2013〕59號)進行考核并評定考核等級,考核結果稱職(合格)以上才能推薦申報教師專業(yè)技術資格。對違背教師職業(yè)道德和學術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申報對象,應根據有關規(guī)定實行一票否決。晉升講師的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公開講課,沒有參加教學考察、講課或教學考察、講課不合格者,不得參加晉升評審。任現職期內的年度考核、任職期滿考核結果都應在稱職以上。破格晉升者近三年內至少有一個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
(四)外語要求
須提供任現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來參加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取得的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通知單;2014年度以來省級外語補考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通知單。晉升教師高級職務要求職稱外語考試A級,晉升教師中級職務要求B級。晉升實驗系列高級和工程系列中級職務要求B級,晉升實驗系列中級要求C級。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山西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晉人社職字〔2010〕43號),可免試職稱外語或照顧的范圍如下: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晉升教師高級職務可以免試:
①工作期間參加WSK(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HO(全國衛(wèi)生人員出國考試)、托福(含相當)考試,成績達到出國分數線或參加BFT(A)級(全國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水平考試)考試合格的;
②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
③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國際標準期刊號的外國學術期刊上公開發(fā)表過學術論文,經省人社廳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確認合格的;
④申報副教授時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國家A級標準,申報教授時可免考;
⑤研究生獲得博士學位;
⑥53歲以上晉升副高級、55歲以上晉升正高級;
⑦取得外語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晉升中級職務可以免試:
①符合上述晉升高級可免試的條件之一者;②參加BFT(I)級考試或國家六級以上外語水平考試合格者;③ 50歲以上者。
免試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由其他系列申報同級高等學校教師系列的,原外語考試合格級別必須與轉評相應職稱外語要求的級別一致。
(五)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申報教師、實驗和工程系列中級職務須有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三個模塊,申報高級職務須有四個模塊(可在中級職務三個模塊基礎上加考一個即可;晉升副教授考過四個模塊的晉升教授時不需再考)。根據省人事廳晉人職字〔2005〕118號文件規(guī)定,下列人員可免考:①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②近3年從省外引進的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和從國外引進的留學人員;③計算機應用專業(yè)及相近專業(yè)畢業(yè)現從事計算機應用教學的教師;④ 50歲以上者。
(六)教師崗位要求
教師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實行教師崗位分類管理,要以本人實際擔任的教學課程和承擔的教學任務,由學校教務處、人事處確定申報類型。各學校要嚴格把關,按照評審條件中對各類型教師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擔任專業(yè)課教學的教師應按教學科研型或科研教學型申報,不得按教學型申報。
在高校計算機實驗室從事技術設備管理人員只能申報實驗系列中、高級職務,不能申報工程系列。從事網絡軟件開發(fā)的技術人員須參加人社部組織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資格考試。
(七)關于學術論文和專著要求
1.凡晉升講師、副教授、教授和實驗系列任職資格者無論何年發(fā)表在增刊、??⑻乜?、論文集、會議論文(含EI收錄的會議論文和會議論文又轉期刊論文)、非專業(yè)和非學術性刊物、各種以介紹知識為主或以發(fā)表文藝作品為主的刊物上的論文無論收錄與否一律不算。書評、人物介紹、學術動態(tài)、綜述性之類的文章不按有效論文對待。被SCI、EI收錄的論文要提供有資質的檢索機構出具的檢索報告。被核心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下同)收錄源期刊要附論文發(fā)表時間段的收錄檢索頁,由學校人事部門審核后蓋章。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理論版發(fā)表的學術論文(不含書評、綜述、人物介紹)視同核心期刊論文。
2.參評人員提交的論文、專著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公開發(fā)表、與本人從事專業(yè)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獨著(晉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家批準的出版社和主辦單位為省級以上、本專業(yè)學術性期刊公開出版、發(fā)行(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網www.gapp.gov.cn/查詢?yōu)闇剩?。專著要有統(tǒng)一書號(ISBN),刊物必須有刊號(標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CN和國際統(tǒng)一刊號ISSN)。用稿通知、清樣或編輯部證明一律不算。
凡申報提供的學術論文原刊和學術著作全部通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官網”檢索,期刊論文和著作進入查詢網頁進行查詢和CIP數據驗證。為了確保檢索的真實性,由學校人事處負責檢索并在檢索頁上蓋章。未經網上檢索、驗證和沒有人事處審核蓋章的不予受理。
3.為杜絕個別申報人員為評職稱而拼湊條件,突擊發(fā)表學術水平低、無學術價值的文章,下列文章只計算一篇:⑴發(fā)表在同期同刊學術刊物上的文章;⑵申報當年發(fā)表的本專業(yè)非課題研究文章(無具體科研、技術項目內容的文章)。
發(fā)表在學習方法類、教輔參考類刊物(讀者對象為學生的)、市(地)級報紙、各種小報上的論文不能作為參評條件。論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獲獎的論文也必須是公開發(fā)表。在高等學校學報發(fā)表論文,其學報等級不能低于本校層次,即本科高校申報者發(fā)在??茖W校學報上的論文視為不符合條件,具有副教授以上評審權高校的申報者有效論文必須發(fā)表在不低于本校層次的高校學報上。
多人合撰著作,書中章節(jié)(字數)未注明者,在總字數內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計算的辦法確定,即第一層次人員(主編)占總字數30%,第二層次人員(副主編)占總字數20%,第三層次人員(編委)占總字數50%。
4.對晉升教師高級職務提供的學術論文進行查重檢測,各高等學校自行確定查重標準。凡有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tǒng)的高校可自行負責本校的查重檢測。其他高校,由省教育廳安排查重檢索。檢測工作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費用由學校統(tǒng)一支付。各校在報送申報評審材料時,應將檢測報告附在論文首頁前,加蓋學校公章。凡發(fā)現有剽竊、一稿多投、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和不符合本校查重標準的論文,不能作為申報支撐材料。
5.實行本科高校、高職高專晉升教授代表作匿名送省外同行專家鑒定。高校晉升副教授代表作是否外審由各校自行決定。申報教授須提交3篇代表性論文分別送3名以上在職同行專家鑒定。送審的論文代表作須經過查重檢測且合格。接受代表作鑒定的高校必須是省外高于本校層次的高校,聘請的專家須與申報人員專業(yè)一致、公道正派、有較高知名度。申報人員的親屬、直接指導教師和論文、專著、科研成果的合作者均不得參加鑒定。各校可根據本校實際,在論文、專著代表作送審的基礎上,亦可將科研成果獲獎、主持項目、專利、音像作品等其他學術成果一并列入送審范圍,供專家鑒定參考。
代表作鑒定結果分為優(yōu)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個等次。鑒定結果隨評審材料一并報送評委會作為評審參考。代表作每年只送審一次,不得重復送審。
送審由學校人事部門負責,費用由學校統(tǒng)一支付。
(八)答辯要求
具有副教授以上評審權高校根據批準授權的評審學科,自行組織晉升副教授、教授職務學術答辯。高校在組織答辯中,應嚴格執(zhí)行省人社廳規(guī)定的優(yōu)秀率不得突破30%、淘汰率不低于10%的比例要求。答辯評委外校專家應不少于三分之一。省教育廳組織的高校教師、實驗系列高級職務答辯與評審一并進行。
(九)轉評要求
凡由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轉評高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先轉評同級教師職務,須經過一年以上教育教學環(huán)節(jié)實踐,經考核表明能勝任本專業(yè)教學工作并有1篇(在規(guī)定的篇數內)到高校教師崗位后發(fā)表的論文。轉評以后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年限可與原任職年限連續(xù)計算。
三、申報推薦工作要求
1.繼續(xù)實行個人申報、單位審查推薦、主管部門審核的申報推薦程序。各校組織推薦時,要成立由群眾代表、同行專家、單位領導共同組成的評審組織,對申報人的職業(yè)道德、工作態(tài)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yè)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各校根據評審組織提出的推薦名單,研究確定推薦人選。關于連續(xù)兩年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實行隔年申報,由各校自行決定。
2.堅持實行公示制度。學校在推薦申報人選之前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民主、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實行三次公示制度,充分發(fā)揮民主監(jiān)督作用。即將上級部門評審文件規(guī)定、崗位空缺職數、單位對個人量化考核推薦排名情況和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在全校公示,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本人填寫的評審表、授課時數、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現任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業(yè)績成果獲獎證書及論文著作等。公示期不能少于5個工作日。報送材料時要將學校最后一次公示原件一同上報,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各高校要及時查處,確保上報材料不存在爭議。省教育廳組織的高校教師、實驗系列評審結果在評審結束后即在省教育廳網站公示。
3.申報評審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應與所在專業(yè)技術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系列相一致,本單位未設置相應專業(yè)技術崗位的,不得推薦評審相應系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
4.繼續(xù)實行年度申報名額核準制度。各高校要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嚴格職稱申報評審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1〕75號),按照經批準的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職數,在經核準的申報名額內申報推薦。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申請表》、《山西省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核準表》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經省人社廳專管處(市屬高校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向評委會報送評審材料。
省教育廳管理的高等學校要在報送評審材料前與省教育廳人事處核對崗位職數并報送《山西省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申請表》、《山西省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核準表》,未上報的,不予接收材料、不予出具向省有關廳局推薦委托評審函。
5.各高等學校,尤其是具有教授、副教授、講師評審權的
高校,應根據本校學科建設和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與素質要求,結合學校教學與科研工作特點,以及不同學科教師工作實際,在不低于本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基礎上,制定更為具體的年度任職資格條件。具有教授、副教授評審權的高校,要在授權的學科范圍內開展教師職務評聘工作,評審前將今年本校職稱評審條件報省教育廳審核后報省人社廳備案批準。
6.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將建立教師職稱評審質量抽查制度,對于經授權自主開展教師高級職務資格評審的高校,將隨機抽取部分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的材料進行復核。對違反評審程序、不按標準或超越評審范圍的高校,做出限期整改、宣布評審結果無效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將撤銷評審權。
7.申報者要實事求是填報評審材料,申報人員和學校要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有偽造學歷、資歷、業(yè)績,剽竊他人成果、一稿幾投等學術造假行為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當年參評資格或評審通過資格,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從申報當年起3年內不得再申報。同時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批評。
四、報送材料要求
1.申報教師高級(含轉評,下同)職務填寫《高等學校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一式4份,申報實驗系列副高職務的填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4份,申報講師、實驗和工程系列中級職務的一式3份。申報教授、副教授職務的填寫《山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情況簡表》一式三份,申報講師的一式二份(申報教授、副教授、講師分別用A4紙打印并報送軟盤);申報實驗系列高、中級的填寫《山西省實驗人員職務評審情況簡表》一式三份(用A4紙打印并報送軟盤)。以上表格均可從省教育廳網站“下載專區(qū)”下載正反兩面打印。
2.省人社廳或所屬市人社局批準的《山西省事業(yè)單位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名額核準表》。全民事業(yè)單位中的非占編在職人員須提供與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和人事檔案存放管理部門(人才市場)出具的推薦函。
3.學校申報人員花名表(教授和副教授列一張表,講師單列表,實驗高、中級列一張表)一式三份(表樣由申報系統(tǒng)軟盤自動生成),并加蓋學校人事處章。
4.學校上報之前最后一次公示原件。
5.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學考察評價表。高職院校專業(yè)課教師晉升講師須提供在企業(yè)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證明材料(表格由學校自行設計)。
6.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7.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8.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合格通知書)證及職稱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高級四個、中級三個模塊)復印件。
9.現職務申報表、聘書或聘任文件復印件。
10.論文、專著(申報教授的須附論文、專著代表作外審結論和論文查重檢測結果通知單)、教材、專利、科研項目任務書和作為評審條件的獎勵證書原件。不作為評審條件的校內及其他有關獎項不在《評審情況簡表》中填寫。
(6-9項由學校審核后逐項蓋章并將復印件裝訂成冊,評審結束后不再退還)。
11.報送材料時間為2015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報送前請?zhí)崆半娫掝A約)。報送地點:太原并州北路95號山西教育賓館,聯系電話:2027935,3040164。
12.收費。評審、答辯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教輔)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5〕44號)執(zhí)行,高級職務答辯費300元/人,高級職務評審費350元/人;中級職務評審費300元/人。
本《通知》未及問題,按照我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現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教育廳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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