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工作通知
來源: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專題信息 閱讀:5485 次 日期:2015-07-30 1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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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

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將我省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及后續(xù)有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全省法檢系統(tǒng)的面試時間為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面試地點在各州市的政府所在地,具體地點由各州市通知考生。

二、面試方式

(一)司法崗位

司法崗位采用情景模擬方式(模擬法庭控辯)。每輪面試安排報考同一崗位的兩名考生按抽簽決定的控、辯角色進行面試。對于等額面試或者抽簽后輪單的考生,由面試組織單位安排工作人員扮演對方角色進行控辯。

(二)非司法崗位

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三、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錄用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考生,在面試結束后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體檢、考察及錄用嚴格按照《公告》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評、體檢及考察工作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出現(xiàn)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崗位即取消。

四、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請各位考生按照報名時所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保持通訊暢通。

(二)若非面試組織單位的原因,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公務員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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