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做好2016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接收和復試工作通知
來源:哈爾濱工程大學網(wǎng) 閱讀:1134 次 日期:2015-09-11 1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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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進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質量,加大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培養(yǎng)力度,根據(jù)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

(二)繼續(xù)堅持有利于我校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ǎng)和特色發(fā)展的原則。

二、接收推免生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奮好學,思維敏捷,成績優(yōu)異,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能力傾向。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四)品行表現(xiàn)優(yōu)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六)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七)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有成績證明);外語專業(yè)考生必須通過專業(yè)外語四級考試。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組織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模式。學校負責制定接收推免生的要求,各院系負責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工作。

(二)各院系須成立由院長(主任)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成立本院系的專家復試小組;制定復試辦法;明確復試要求;確定復試時間;確定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受理考生異議等。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各院系專家復試小組由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本校在職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人員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人數(shù)較多的學科可成立若干個專家復試小組。

專家復試小組組長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組織復試、按要求履行復試程序、確定本小組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等。專家復試小組設秘書一名,主要負責收回參加復試考生的申請材料并在復試結束后統(tǒng)一送交教務辦公室存檔、進行復試情況記錄、安排復試相關事宜等。

四、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內容及要求

(一)復試內容

1.審查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

2.測試考生對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考查考生是否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在本專業(yè)研究領域的發(fā)展?jié)摿Α?/P>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4.各專家復試小組可自行確定是否需要加試其它內容。

5.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具體形式由院系自定。

(二)復試要求

1.復試以面試為主,復試時間每個學生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過程要有記錄,并明確給出復試成績(百分制)。

五、各院系接收推免生的程序

(一)制定復試辦法,并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網(wǎng)上報名情況確定復試時間、復試要求和人員安排。

(三)從2015年9月28日起,各院系指定專人每天登錄研招網(wǎng)(網(wǎng)址:http://yz.chsi.com.cn),對報考我校的推免生進行審查,并對審查合格的推免生發(fā)放復試通知。

(四)對參加復試的推免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時,請各院系教務辦登錄繳費查詢平臺(網(wǎng)址:http://pay.shisu.edu.cn:8080/ManageLogin.aspx),查詢考生復試考試費繳納情況。

(五)專家復試小組組織復試。

(六)院系教務辦按照推免生體檢安排時間組織推免生進行體檢(體檢前需將初審合格名單直接送校醫(yī)院醫(yī)政科),體檢時間為2015年9月28日-10月20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七)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確定復試合格的推免生。復試合格的推免生由院系派專人在研招網(wǎng)上發(fā)放待錄取通知,同時給接收待錄取通知的考生發(fā)放擬錄取證明。

(八)各院系將《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附件5)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九)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院系報送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文件進行統(tǒng)一公示。

六、直博生選拔

(一)2016年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國家重點學科及名額見下表。

序號 院系 學科 名額
1 船舶學院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 7
2 動能學院 輪機工程 3
3 水聲學院 水聲工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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