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安排,現(xiàn)就做好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是“省考”與“國考”過渡期。過渡期內,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方法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2015年秋季學期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仍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應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須參加NTCE考試;2015年秋季學期及其以后入學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NTCE考試;截至2015年6月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只取得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其中一科考試合格證書的申請人,可以報名參加2015年10月與自學考試同步的省考教師資格課程補考,補考合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后亦可在2016年7月前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2.網報時間:2015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網站開放的時間為工作日的8:00—18:00。
3.確認時間: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申請流程
1.網上申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需在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教育局)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 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和個人信息查詢。填報時,“所學專業(yè)”必須選擇與畢業(yè)證相同、“申請任教學科”必須選擇具體科目,不能只選類別;“工作單位”要填寫全稱。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完成申報。
2.現(xiàn)場確認。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應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3.提交材料。申請教師資格人員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關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1)報名號及現(xiàn)場確認信息;
(2)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以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5)《平涼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一份,認定人員自己打印,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兩個表都要體檢);
(6) 非師范類畢業(yè)人員以及按規(guī)定應通過甘肅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的申請人,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相關問題
2015年秋季我省已納入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范圍,考試內容和科目與省考不一致,請大家學習教育部印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教師〔2013〕9號)、《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甘肅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了解相關情況。
附:1.平涼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2.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
詳情請見:http://www.chongxin.gansu.gov.cn/contents/79/150105.html
崇信縣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甘肅省教師資格證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