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充實基層一線警力,經研究決定,開展面向全國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宣城市公安局基層一線所隊科員及以下職位人民警察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具體職位要求見選調職位表。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全國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在編在崗的副科級及以下人民警察(不包括森林、交通、鐵路、民航等行業(yè)公安機關及司法警察)。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較高政治素養(yǎng),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公安工作;
2.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3.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并正式授予警銜的人民警察,且2014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公務員錄用任職定級后,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監(jiān)獄、戒毒機關調入的還應當符合公安部、省公安廳錄用有關要求;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因違規(guī)、違紀受過處理的;
4.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選調的公告和職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xcpta.gov.cn)上發(fā)布,之后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xù)在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主動到指定網站了解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與宣城市公安局聯(lián)系(電話0563-3372280)。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xcpta.gov.cn),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8日9:00。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2015年宣城市公安局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報名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為淡藍色,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為20-100kb)。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
報考人員從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把網上填報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報其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簽署報考意見并加蓋印章后于10月18日12:00前將報名表傳真至宣城市公安局(傳真號碼0563-2610562)。
2.資格審查。選調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在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上進行,初審時間為10月9日9:00至10月18日12:00。對只進行網上填報,未傳真報名表的,選調部門將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報考人員可于10月18日12:00前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如屬填報信息有誤,可于10月18日17:00前及時修改、重新提交和傳真報名表。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考人員通過網上支付工具(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開通網上銀行的貸記卡、借記卡),于10月19日9:00前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繳納筆試考務費用(4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或降低開考比例。報考人員于10月22日至23日可從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法律、公安業(yè)務知識等內容(不指定教材和復習范圍)。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2015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考試地點設在宣城市。報考人員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7個工作日內,報考者可登錄宣城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筆試成績。
2.資格復審。面試前,選調部門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時傳真的報名表原件、近期1寸照片4張;
(3)加蓋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章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人民警察錄用審批表》、《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首授審批表及最近一次變動審批表)復印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無違法違紀情況證明;
(5)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
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同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報考人員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看面試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高低順序排序;筆試卷面客觀試題總分相同,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加試)。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體檢標準依照公務員體檢相關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名額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人選按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由選調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者相關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同時全方位了解被考核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選調職位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
(六)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根據(jù)工作崗位需要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發(fā)放選調通知書。選調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其間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政策咨詢電話:0563-3029114(宣城市人社局)
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63-3372280(宣城市公安局)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63-3372352(宣城市公安局紀委)
宣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宣城市公務員局
宣城市公安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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