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廳通知:2008年8月30、31日的云南省公務員考試中,考試結束鈴響前,不得提前離場,凡執(zhí)意提前離場的,一律視為嚴重違紀,記為作弊人員,五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考試。在其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鈴響前也不得離開考試地點,必須在考點保衛(wèi)人員的監(jiān)督下直至考試結束后方允許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