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州民政隊伍建設,根據《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面向州內符合條件的部門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選調單位及人數
1.西雙版納州民政局機關1名;
2.西雙版納州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1名;
3.西雙版納州救助管理站1名。
三、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州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四、選調的條件
(一)基本資格和條件
1、參選人員身份必須是在全州范圍內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參選人員應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熱愛民政工作;
3、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1年6月以后出生),性別不限;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在機關工作滿3年以上,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公務員;
3、原單位或單位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不同意報名者。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通過《西雙版納報》、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面向全州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1年8月5日前,攜帶如下材料到州民政局選調辦公室報名,如實填寫《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表1),交驗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張。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每個選調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5。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協(xié)商,可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將取消該職位。報名時間:2011年7月26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報名地點:西雙版納州民政局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在初審合格的基礎上,經所在單位研究確定推薦報考人員,在《西雙版納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單位意見欄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州民政局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對沒有異議的發(fā)給準考證(準考證要求本人到州民政局辦公室領?。?/P>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地點在準考證注明。
筆試結束后,按選調比例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在西雙版納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方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面試都采取百分制計分。參考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60%和面試成績占40%加權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根據考生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從經過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替補。
考察由州民政局公開選調辦公室組成考察組進行,對預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根據考察結果,州民政局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在州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調動條件的,由州民政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報名考試過程中,凡有作假、虛報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工作人員如有違反選調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聯 系 人:余宏偉 玉濤罕
聯系電話:0691-2122751 2135678
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673(第二紀工委)
西雙版納州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