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5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將當涂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測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評內(nèi)容
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測評內(nèi)容包括:
1.申報人的儀表、行為舉止、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
2.申報人的知識水平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理論解決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3.申報人實現(xiàn)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nèi)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話講解、提問及板書的技巧等。
二、測評方式
1.測評工作由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專家組進行現(xiàn)場評價: 申報人的儀表、行為舉止、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結合聽課一并進行測評; 申報人的知識水平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理論解決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考評申報人的教案、聽課和對申報人提問進行測評; 申報人實現(xiàn)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nèi)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話講解、提問及板書的技巧等,通過考查申報人教案和聽課進行測評。
2.對申報人員的測評:申報人根據(jù)專家委員會擬出的相關學科10課時的內(nèi)容提前備課(一式四份);測評時,從這10課時中通過抽簽確定試講內(nèi)容,并將三份教案提交專家小組(另一份自用);試講結束后,將另外9課時教案交專家組備查。
3.申報人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
4.測評時間: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開始,請申報教師資格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測評地點抽簽。(詳見安排表)
5.測評地點:縣職教中心教學區(qū)中樓(太白東路縣職教中心大院內(nèi))
三、測評的實施與判定
1.對申報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的測評,以測試標準為依據(jù),逐項評分。
2.各專家根據(jù)聽課、查閱教案和提問等情況進行測評,最后由專家組匯總各專家測評結果,并由組長簽署評價意見。
3.對試講結果的判定,以參加測評的所有專家總平均分作為依據(jù),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
4.專家審查委員會對專家組報送的測評結果進行評議,并簽署評議意見。
5.申報人要認真準備,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測評,未按時參加測評者,視作自動放棄。
附:1. 當涂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課題
附:2. 當涂縣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安排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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