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末次月經日期:末次月經第1天算起,順延至40周的第7天;末次月經第1天算起,月份減3或加9,日期加7.
2.記不清末次月經日期時,可根據以下估計:早孕反應出現的時間、胎動開始時間、子宮高度、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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