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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國內(nèi)外優(yōu)質生源到我校攻讀博士研究生,進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質量,充分發(fā)揮導師和專家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導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斷探索高級科研技術人才的選拔方式;自2016年起,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全面實行“申請-考核”制。
一、“申請-考核”制基本條件
1、申請者須滿足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
2、申請者須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的興趣,具備突出的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和扎實的專業(yè)基礎,在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領域內(nèi)已獲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請者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課程。
4、申請者還須滿足報考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中所要求的其他報考條件。
二、網(wǎng)上報名及繳費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屆時考生可登錄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
2、報名網(wǎng)址:http://59.78.108.51/bsbk/
3、網(wǎng)上繳費
考生需繳納報考費250元/人次;繳費時間為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10日;繳費網(wǎng)址將在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wǎng)(網(wǎng)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通知。
未按時繳納報考費者,網(wǎng)上報名無效;已網(wǎng)上繳費,但未參加考核者(含未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所繳報考費概不退還。
4、注意事項:
(1)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和定向兩種。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yè)后考生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保留在定向單位,定向單位必須與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簽訂協(xié)議書,畢業(yè)后考生按協(xié)議書就業(yè)。
(2)各學院招收的在職人員攻讀博士研究生人數(shù)(即報考類別為定向)原則上不得超過學院博士招生總人數(shù)的5%??忌鷪罂紩r請自主選擇報考類別,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信息和申請材料一經(jīng)提交不準更改,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根據(jù)教育部的文件規(guī)定,“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培養(yǎng)單位的同意??忌c所在委培單位或定向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調(diào)檔、復試、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負責任”。
(3)在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其報考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的資格,已被錄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提交申請材料
完成網(wǎng)上申請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報考學院提交以下材料(郵寄地址見附件1):
1、《華東理工大學2016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網(wǎng)報后打印1份并簽字);
2、本科學歷學位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以及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
3、碩士學歷學位材料:
(1)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錄取后須補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以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完成學歷學位審核后方可報到注冊;
(2)已經(jīng)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以及碩士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學歷學位如果是境外獲得的,必須先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復印件1份;
注意:無法直接在網(wǎng)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考生,請?zhí)崆皟蓚€月到“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完成認證后,請?zhí)峤粚W歷認證報告復印件1份。認證辦法詳見http://www.chsi.com.cn/xlrz/。
4、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5、碩士學位論文1份(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內(nèi)容);
6、本科和碩士課程成績單各1份,須加蓋培養(yǎng)單位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個人陳述1份(含對報考專業(yè)的認知,擬定的研究計劃,已獲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蚬ぷ髌陂g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專利)、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或專著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9、與報考學科領域相關的2位正高級專家的推薦信(格式見附件2);
10、五年內(nèi)外語成績證明的復印件1份;
11、體格檢查表1份(體檢應在二甲及以上醫(yī)院進行,有效期為2015年10月-12月);
12、“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審批表等材料;
考生需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附上目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申請材料快遞至報考學院。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申請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棄處理。考生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不得偽造申請材料。
注:若相應學院在“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中有其他要求,則還需提交規(guī)定的材料(一并裝訂)。
四、申請材料審核
各學院組織專家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進入下一輪考核的考生名單。專家組審核評價的主要依據(jù)如下:
1、考生本科、碩士階段的學習經(jīng)歷、學科背景和學術成果;
2、考生從事報考學科領域的工作經(jīng)歷、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發(fā)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等;
3、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所具備的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意識、培養(yǎng)潛力和綜合素質等;
4、其他與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有關的因素。
五、考核內(nèi)容
初審合格者進入下一輪考核。
1、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水平考核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考核時間為:2016年3月19日,考生網(wǎng)報時須選擇是否參加外語水平考核。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外語水平考核可免試。
英語:(1)六級≥425分
(2)專業(yè)英語四級/八級≥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新GRE≥1300分
(4)在母語為英語的國家全日制學習一年以上(需提供國外學習經(jīng)歷的證明和成績單)。
小語種:僅限我校2016年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語種;須提供國家級語言考試(中國舉辦或該語言國舉辦)的合格證書或成績單。
外語成績證明五年內(nèi)有效(以2016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
外語成績證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語免考條件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統(tǒng)一組織的外語考試,并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shù)線。外語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2、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由各學院負責組織,具體要求及實施細則由各學院制定,經(jīng)學校審核后公布并實施。
各學院應成立“綜合考核專家組”,負責對通過初審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熬C合考核專家組”由至少5名教授組成(其中2/3以上為博士生導師)。
綜合考核分為專業(yè)基礎、專業(yè)綜合和綜合能力3個部分,每個部分滿分為100分,任一部分的成績低于60分則視為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綜合考核可采取筆試、實驗技能操作、面試和撰寫科研報告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考核方式由各學院自行選定。各部分的考核過程應做詳細記錄,所有考核材料應妥善留存、備查;綜合考核成績由學院第一時間對外公布。
3、政治理論考試
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加試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2016年3月19日。政治理論成績低于60分則視為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錄取
1、外語水平考核達到規(guī)定的錄取要求,境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政治理論成績在60分以上,且綜合考核任一部分的成績均在60分以上,視為合格;
2、學院根據(jù)各專業(yè)的招生名額和考生的綜合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經(jīng)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批后,方可錄取為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說明
1、報考費和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程序透明,操作規(guī)范。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各類報考信息真實有效,因信息不實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凡弄虛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論何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時間安排
時 間 | 內(nèi) 容 |
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 | 考生網(wǎng)上報名 |
2015年12月31日前 | 考生提交申請材料 |
2016年1月4日—1月10日 | 考生網(wǎng)上繳費 |
2016年1月22日前 | 組織專家進行申請材料初審,并公布初審結果 |
2016年3月19日 | 初審合格者進行外語水平和政治理論考試 |
2016年4月中下旬 | 復查申請材料原件,進行綜合考核 |
2016年5月 | 公布錄取結果 |
2016年6月 | 發(fā)放博士錄取通知書 |
八、聯(lián)系方式
1、博士生研究生的報名、考核、成績、錄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網(wǎng)站上查詢,我校將及時在網(wǎng)上發(fā)布最新的招生信息。
2、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21-64252453,郵箱:yzb@ecust.edu.cn
3、我校各招生學院咨詢電話:
學院代碼及名稱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
001 | 化工學院 | 孫老師 | 021-64252359 |
002 |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 | 商老師 | 021-64253230 |
003 | 生物工程學院 | 余老師 | 021-64253841 |
004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程老師 | 021-64252976 |
005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021-64253952 |
006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朱老師 | 021-64253531 |
007 | 資源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 | 王老師 | 021-64252399 |
008 | 藥學院 | 林老師 | 021-64252153 |
009 | 理學院 | 江老師 | 021-64252006 |
010 | 商學院 | 仇老師 | 021-64253644 |
011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 | 孫老師 | 021-64252185 |
013 | 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 | 錢老師 | 021-64253226 |
014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宋老師 | 021-64252046 |
九、各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各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將于11月26日發(fā)布,屆時請考生點擊下列鏈接查閱。
化工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生物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資源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藥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理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商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馬克思主義學院“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
歡迎報考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
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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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信初表》來源于華東理工大學網(wǎng),最近更新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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