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1年8月1-3日的報名情況統(tǒng)計,各學科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報考學科設置的要求。為此,“大方縣2011年補充城關(guān)地區(qū)中小學教師考聘工作領(lǐng)導小組”特研究決定,對這次的考聘方案補充通知如下:
一、考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備教師資格,從事教育工作滿3年、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國民教育本科或?qū)?茖W歷的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2008年招考的特崗教師)、2008年及以前考聘在縣外的具有國民教育本科或?qū)?茖W歷的大方籍教師。報考高中和初中崗位的要求本科學歷,報考小學崗位的要求??茖W歷。
二、考聘工作程序
1、筆試成績末尾并列的全部進入下一程序;
2、考聘正式行文后5年內(nèi)不得調(diào)動;
3、放棄選崗、選崗后放棄調(diào)動、選崗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上崗的,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類似的考聘。
三、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延至2011年8月5日下午5點正。
2、其它時間安排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