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喻戶曉”是“家家戶戶都知道”的意思。而原來卻叫作“戶告人曉”,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漢朝人編的一部《烈女傳》里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有個名叫梁姑的女子,一天,她的房屋不慎失火。她哥哥的一個小孩和她自己的兩個小孩,都在屋里。她冒火沖進屋去,本來想先搶救她哥哥的小孩,可是搶出一看,卻是自己的一個孩子。這時,火勢已猛,沒法再進去了。她急得雙腳直跳,捶胸大哭道:“這怎么得了呀!我不是要背上自私的惡名了嗎?我姓梁的豈能‘戶告人曉’,讓人罵呢?我還有什么臉面見人啊!……”說著,不顧一切,投身火海,最終被火燒死了。
這里的“戶告人曉”是“家家互相傳告,人人都知道”的意思。后來又有人寫作“家至戶曉”是“家家都傳到,戶戶都知道”的意思。逐漸地,就變成今天的“家喻戶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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