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1年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jù)《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暫行辦法》和《關于組織開展2011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通知》(怒人社[2011]91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11年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范圍
2011年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46名,其中黨群口17名,政府口29名。各單位選調的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11年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選調范圍為本州縣、鄉(xiāng)(鎮(zhèn))各級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職在編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在基層工作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選調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由選調機關負責實施。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5日至9月2日(節(jié)假日除
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各選調單位報名地點詳見《選調計劃表》。
3、報名方法:
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2011年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個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報考科級領導(非領導)職位的還需提供同級職務任命文件復印件1份,到指定的各選調單位的現(xiàn)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選調機關對有關材料和證件進行審查。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科級領導(含非領導)職位的必須是同級職務人員。
各選調職位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5;選調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1:5的將不予開考。因參加筆試人數(shù)不足而被取消崗位不能考試的人員,本人可于2011年9月6日17:00以前改報其他崗位,改報的原則是考生須符合改報崗位的選調條件,報名方法參照原報名方法。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200分,內容依據(jù)《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筆試大綱》。
筆試時間: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專業(yè)知識測試由選調部門結合面試進行測試。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調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因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不足造成面試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或取消計劃。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考生的考試成績?yōu)楣P試、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 。
(三)考察
考察根據(jù)綜合成績按每個職位從高到低順序與選調計劃數(shù)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疾煊蛇x調單位負責實施,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
由于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
(四)體檢
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根據(jù)考察情況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
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3)執(zhí)行,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4)執(zhí)行。由于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名額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選調單位根據(jù)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州委組織部或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核準后,在調出單位、選調單位和州委組織部或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審批和辦理調動。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選調。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五、本公告由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3: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3月修訂)
附件4: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云南省2011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