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日前啟動,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2016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持有泰州市戶籍和泰州市境內普通高校2016屆大專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均可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未轉戶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事關系在泰州(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可以在泰州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一種類型、一個學科教師資格。
二、申請條件
1.公民身份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中國公民。
2.思想品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學歷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有關學歷為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教育教學能力條件。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并測試合格。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水平(年滿50周歲的不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必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并取得合格證書。
三、相關問題
1.關于國考工作。
根據(jù)教育部統(tǒng)一安排,2015年下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已于2016年1月9日—10日舉行。國考面試合格的考生在成績有效期內可以申請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根據(jù)《江蘇省實施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細則(試行)》有關規(guī)定,2016年,我省只在下半年組織一次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具體報名通知由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
2.關于省考過度考試。
根據(jù)《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2016年我省不再單獨組織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筆試,只有一門合格證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全部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2016我市將組織最后一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對象為:(1)符合江蘇省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免試條件人員;(2)取得江蘇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補修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具體條件見《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3.關于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13〕1號)執(zhí)行。
四、日程安排及工作事項
(一)網上申報。2016年4月6日—20日期間,申報人員在每個工作日的8:30—20: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如屆時中國教師資格網對工作日內可申報的具體時間段作出調整,則以其最新通知為準)。網上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通過全國統(tǒng)考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由“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參照過渡政策申報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首次進入系統(tǒng),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確認網上申報協(xié)議。
2.全國統(tǒng)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再選擇認定機構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依照過渡政策申報人員注冊時,先選擇申請的資格種類、認定機構和任教學科,再依次選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填寫身份信息。
3.按系統(tǒng)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
4.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顯示“您已完成注冊”。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郵箱地址,這些資料是以后打印申請表格、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xiàn)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依據(jù)。
6.點擊“登錄系統(tǒng)”按鈕,進入申請人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獲取報名號并查看您的注冊信息是否顯示正常。
7.申請人可在現(xiàn)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對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8.申請人應在現(xiàn)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打印出申請表。
注意: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需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9.申請人每次登錄系統(tǒng)后,請點擊“退出”按鈕或關閉瀏覽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10. 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欄目“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的“表格下載”中,可下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片粘貼頁等。
(二)現(xiàn)場確認。申報人員憑網絡報名號,到各市(區(qū))指定報名點確認。市(區(qū))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4月21日-27日?,F(xiàn)場確認地點:由各市(區(qū))認定機構通知。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憑人事關系在當?shù)厣暾堈J定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人事關系證明等材料)。
4.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根據(jù)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還需提供技術資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大專畢業(yè)后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時,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見,證明時應寫明有無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
6. 通過國考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省考的過渡人員提供我省《補修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過渡期內免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人員要提供符合免考條件的有關證明。往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師范”字樣,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 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或“教育”字樣,或成績單中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并有教育實習合格證明。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
(5)高等學校發(fā)出的錄用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的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時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
8.按照過渡辦法進行認定人員,如果所學專業(yè)與申請任教學科不一致或不相近,還需要提供所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考試的合格成績或相應免考證明。(省教育考試院出具的單科成績合格證明,或申請人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個人成績頁面,由市級以上考務部門蓋章認可。)
注意:對跨專業(yè)申請音樂教師資格的申請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
已取得中小學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在申請相應學段綜合實踐學科教師資格時,不需要提供主干課程考試成績。在職教師若非教育學類專業(yè)畢業(yè),應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證明。
9. 當?shù)亟處熧Y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
(三)能力測試。符合省過渡條件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和在學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等環(huán)節(jié)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包括中小學教師自學考試畢業(yè)生、函授類畢業(yè)生等),以及專業(yè)不對口的師范畢業(yè)申請人,應當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測試。
1.測試時間。2016年5月14-15日(幼兒園、小學、初中為5月14日,高(職)中為5月15日)。高(職)中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請于2016年5月12-13日登錄泰州教育網-通知公告欄目查詢,網址為:http://www.tze.cn/。聯(lián)系電話:86999831 聯(lián)系人:王春蘭
2.測試地點。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到各市(區(qū))指定地點參加測試;申請高中(職中)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到泰州實驗學校(泰州市鼓樓南路332號)參加測試。
3.考務工作。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參照泰教人〔2006〕14號文件執(zhí)行,測試范圍及指定教材請于2016年5月6日登錄泰州教育網-通知公告欄目查詢。
(四)體檢。2016年5月,各市(區(qū))組織通過國考人員和符合過渡認定條件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合格人員進行體格檢查。
(五)通知結果。2016年6月6日前召開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認定的結果由各市(區(qū))教育局發(fā)文并在各市(區(qū))教育網上公布。高中(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結果由泰州市教育局發(fā)文并在泰州教育網上公布。如發(fā)現(xiàn)申請人在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撤銷其教師資格。
(六)證書發(fā)放。2016年6月30日前,發(fā)放通過認定的申請人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辦理書面領取手續(xù),交認定機構存檔。
五、總體流程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申請。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各確認點規(guī)定的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或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人應按受理認定機構的要求,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符合過渡辦法人員還應按時參加由認定機構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1.通過國考人員
網上申請→現(xiàn)場確認→體格檢查→作出結論
2.過渡人員
網上申請→現(xiàn)場確認→教學測試→體格檢查→作出結論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