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項
1.請參檢人員務必根據指定的體檢時間到達參檢地點,在工作人員組織下參加體檢。
2.參檢者務必在體檢表上將姓名、年齡、性別、現住所(單位)、既往病史、聯(lián)系電話、體檢號(即網報生成的報名號,應屆師范生請在體檢表左上角注明專業(yè))填寫清楚,并粘貼好照片。體檢表從江蘇教師教育網“教師資格”欄目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入,在“相關表格下載”中下載并雙面打印《江蘇省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3.體檢內容:內科、外科、五官科(含嗅覺)、口腔科、B超、胸片、心電圖、血生化(肝腎功能、血脂、血糖、血常規(guī))。
4.體檢當日盡量穿寬松的衣服,女同志請勿穿連衣裙及連襪褲,以方便檢查。
5.抽血、B超(肝、膽、脾)檢查需空腹進行,檢查完畢方可進早餐。如果有暈針、暈血史,請在抽血前向醫(yī)護人員說明。
6.胸片檢查時頸部請勿戴掛件。女同志請勿穿戴有金屬環(huán)的胸罩及帶有金屬片的衣服。
7.體檢前一天晚上進清淡飲食,勿飲酒及進高脂餐,以免影響體檢結果。
8.長期服用降糖藥、抗高血壓藥的參檢人員體檢當日可按時服藥,但盡量少喝水,體檢時向醫(yī)生說明服藥情況。
9.妊娠期申請人可暫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并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材料齊全后,可以先進行認定,但證書暫緩發(fā)放。孕期結束后,待體檢項目全部檢查合格后,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10.體檢結束后務必將體檢表交主檢處。
二、有關要求
1.凡2016年申報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需在指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體檢表(貼好與網上報名的電子版照片同版的照片)參加體檢。逾期不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申請。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資格體檢收費標準為150元/人,幼兒園教師資格體檢收費標準為250元/人,由負責體檢的醫(yī)院在體檢現場收取。
2.所有人員的體檢表由崇川區(qū)教體局統(tǒng)一領取、歸檔。
3.凡初檢不合格需復檢的申請人,由崇川區(qū)教體局統(tǒng)一通知。接到通知后,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復檢,逾期不復檢者視作放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