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考生:
2015年度招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6年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fā)的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為縮短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guān)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廣大考生參照執(zhí)行。
一、2015年招標師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招標師資格考試《招標采購專業(yè)知識與法律法規(guī)》、《招標采購項目管理》科目暫定合格標準為72分(試卷滿分均為120分),《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招標采購合同管理》科目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東莞市”的考生,請于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提交資料,地址:東莞市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內(nèi),聯(lián)系電話:0769-22203889。
三、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東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2016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