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文字工作能力(管理學、經濟學、哲學、法律、語文、公文基礎知識、時政等),以主觀題為主,滿分為100分。筆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擬調任人員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為調任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素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識,滿分為100分。
報考者總成績的計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面試時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在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鎮(zhèn)江市人社局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