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時間為:2016年3月1日-3月6日,每天上午9:00開始??忌雵忾]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每個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以及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請點擊本鏈接。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2月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請考生攜帶我局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公布的《面試公告》中所列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及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上海市稅務干部學校。地址:上海市共康路51號(近共和新路)。公共交通:地鐵1號線北延伸段共康路站、95、114、701、705、741、745、749、812、849、850、916路等均可到達。
四、請考生特別注意:
1、請考生將我局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公布的《面試公告》所列資格復審材料的復印件(另附材料清單),于2016年2月5日之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不接受個人送達及快遞公司送遞)到:上海市國家稅務局人事教育處收(請注明“考生材料”字樣),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郵編:200030。郵件上請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
2、《面試公告》所列資格復審材料中,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明材料,指的是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如考生因學校放假等原因,暫時無法提供經(jīng)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復印件,可先提交未蓋章的材料,并在材料清單中注明清楚。
3、由于參加我局面試的考生較多,因此請考生仔細閱讀本通知后,務必在2016年1月29日17時前,在網(wǎng)上點擊確認面試時間以及是否參加。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4、考生參加面試當天,應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等相關資料原件,經(jīng)工作人員審核后進入候考室。
5、面試后考生是否進入體檢范圍,以我局發(fā)出的短信通知為準,為提高工作效率,請不要來電查詢。
6、請考生保持手機聯(lián)系暢通,不要更改手機號碼。
7、聯(lián)系電話:
(1)2月27日前:
021-54679568*69115、69116、69117,021-64736756
(2)2月28日—3月6日:
021-56403535*5501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