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比例分進行分省排名,根據(jù)提前公布的分省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yōu)錄取。比例分計算公式為:
2. 考生外語、語文成績之和原則上不應低于150分(按照單科滿分150分計算)。
3. 比例分相同且計劃不足的情況下,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考查以下科目成績:外語、語文、素描、速寫、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