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市相關工作安排,為做好2016年東海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工作整體流程
(一)2016年4月6日至20日期間,國考合格人員和依照江蘇省過渡政策進行認定的申請人在每個工作日的8:30至17:3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分別通過對應入口進行網上申報(如有變化,將在東??h教育信息網—公告公示欄發(fā)布通知)。
(二)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8:30-18:00。申報人員憑網絡報名號,在東??h教育局人事科303室現(xiàn)場確認
(三)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現(xiàn)場確認的同時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及能力測試(過渡政策人員參加)的報名,具體的測試時間、地點,待報名時一并公布。
(四)2016年5月12日-5月13日 上午9:30前攜帶醫(yī)保卡或體檢費用、身份證原件、1張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空腹參加體檢。體檢時統(tǒng)一使用醫(yī)院提供的體檢表。體檢地點:東??h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門診樓四樓)
(五)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認定工作。
(六)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
二、認定工作重要說明
1.2016年,江蘇省不再單獨組織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筆試,只有一門合格證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全部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2. 2016年,縣區(qū)教育局組織最后一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測試對象包括:
(1)符合江蘇省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免試條件且必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
(2)取得江蘇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補修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申請人。
具體條件見《江蘇省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辦法》。
3.2017年起,連云港市教育局以及東??h教育局都不再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除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外,其他人員(包括2014年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中,所學專業(yè)與申請學科不對應或畢業(yè)后5年內沒有申請直接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均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全部考試項目(筆試和面試),并提供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
4.對按過渡條件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如申請學科與所學專業(yè)不一致或不相近,仍須提供擬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書,才可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5.關于特殊教育學校盲聾啞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的工作,請查看連云港市教育網有關通知。
三、聯(lián)系電話
連云港市教育局政治處:85822152;東??h教育局人事科:878007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