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以下簡稱“江蘇海事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分數(shù)線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分數(shù)線見附件1(含調(diào)劑人員)。
二、報到、資格審查、面試及體檢時間安排
(一)報到和資格審查時間為面試前一天的13:00-17:00時;
(二)面試時間為2016年2月26日-29日,每日上午0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按資格復審時的要求于面試當日早上到指定的地點報到,08:30時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三)體檢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3月1日上午進行。
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報到、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各職位具體報到、資格審查、面試及體檢時間見附件二),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試、補檢。
三、報到、資格審查和面試地點
江蘇省南京市中央路238號江蘇海事大廈(具體面試地點線路圖見附件三)。
四、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2×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實際面試人數(shù)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少于3倍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規(guī)定,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為合格,對成績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綜合成績,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上述原則組織確定體檢人選,并按照體檢要求組織體檢。
考察人選與職位招錄計劃按1:1實行等額考察。
六、面試確認
(一)2016年面試以公告通知為準,不再另行書面通知。請參加面試考生于2016年2月2日12:00時之前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面試確認單》(見附件三)進行確認,郵箱名:jsmsahr@sina.com,郵件主題的命名格式統(tǒng)一為:報考職位代碼+姓名+參加(或放棄)面試。逾期未發(fā)送《面試確認單》的視同放棄面試。
(二)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的,請于2016年2月2日17:00前將《放棄面試聲明書》(見附件三)傳真或郵寄至江蘇海事局人事教育處。如考生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放棄面試聲明書》的,視同放棄面試,并將考生情況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七、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到、驗證時,須提交: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邊彩色照片8張(背面請注明姓名及報考職位代碼)。
2.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身份證件(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以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見附件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按正常教學計劃在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間畢業(y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報考應屆生的職位,面試前需提供學??蔀槠溟_具2016年度報到證(派遣證)的證明。
4.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學歷及學位證書(職位條件未要求學位的無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學歷為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應屆畢業(yè)生)還應同時提供大專及以上的學歷畢業(yè)證書、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公務員面試登記表》(見附件三)一份。
6.以非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者,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失(待)業(yè)證明》(見附件三,社會在職、失業(yè)、待業(yè)人員提供)原件。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面試后7天內(nèi)提供,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7.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黨或團員身份證明材料、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需英語專業(yè)八級外語證書的2016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在錄用報到前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計算機證書、船員適任證書、有效的航海院校學生適任評估和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2016年畢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在錄用報到前提供)等。如面試時提供船員適任證書確有困難的,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引航員證書)編號和簽發(fā)機關即可。
8.要求兩年基層以上工作經(jīng)歷或相關工作經(jīng)驗職位的,提供有關勞動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
9.考生系留學歸國人員須出示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10.“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需提供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①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④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11.考察聯(lián)系表(具體見附件四)。
所有提供材料復印件原則上要求為A4紙。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資格,并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的碩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學計劃,不能在2016年7月前畢業(yè)的考生),無論以何種學歷報考,一律不予錄用。一旦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將立即停止對該考生的后期各項工作,并將考生情況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三)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本人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及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
(四)請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及時將變動情況發(fā)E-mail到公告郵箱,并保持聯(lián)系手機或電話暢通。
(五)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將通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信息網(wǎng)站(http://bm.scs.gov.cn/201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www.msa.gov.cn)和江蘇海事局(www.js-msa.gov.cn)網(wǎng)站進行公告,請及時查閱。
(六)江蘇海事局公開招錄工作聯(lián)系電話:025-83520390;E-mail:jsmsahr@sina.com;傳真電話025-83520397;郵寄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號江蘇海事大廈1702室;郵編:210009。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招錄公務員監(jiān)督電話:010-652937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海事局
2016年1月28日
附件:
附件一、江蘇海事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http://www.js-msa.gov.cn/art/2016/1/29/art_2275_949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