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2015年下半年省級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四川省公安廳機關、四川警察學院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總成績及資格復審安排公告如下:
一、筆試總成績
筆試折合總成績及排名(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文健平等234名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報考四川省公安廳機關的考生,2016年2月2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四川省公安廳老干部活動中心(成都市文廟后街34號,省公安廳大院左側)進行資格復審。
(二)報考四川警察學院的考生,2016年2月2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在四川警察學院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議室(瀘州市江陽區(qū)江陽西路34號)進行資格復審。
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省公安廳、四川警察學院在考生《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因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注意事項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供面試資格復審材料,其中報考要求資格證書,需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要求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8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安排見面試通知書。
(四)請考生注意行程安全。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公告》。
四川省公安廳
2016年2月4日
附件: 四川省公安廳2015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總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sc.gov.cn/10462/10464/10720/10722/2016/2/6/10367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