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渝教招考[2015]28號文件《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yè)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作為2016年單獨招生試點院校,按照通知精神,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2016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是2009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學院占地面積682畝;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近12萬平方米;固定資產35819.19萬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4556萬元。在民辦高校中,率先建成獨棟圖書館,館藏圖書資料50萬冊。學院現(xiàn)有在校學生8千余人,教職工569人,其中專任教師382人。學院開設有通信電子類、計算機傳媒類、機電汽車類、工程管理類、商務信息服務類等30個專業(yè),連續(xù)3年畢業(yè)生的就業(yè)率高達98%以上。我院主要為信息產業(yè)行業(yè)培養(yǎng)技術技能型人才,學院按照重慶市教委通知精神實行2016年單獨招生,旨在進一步探索多元化選拔機制、個性化培養(yǎng)模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重慶市支柱產業(yè)選拔培養(yǎng)出更多更好的專門人才而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地址:重慶市江津雙福新區(qū)學府大道5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P>
第六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技術教育
第七條 辦學水平:合格高職院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三章 報名及考試
第十條 招生范圍及對象:已參加2016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預科直升生和中職直升生除外)具備2016年高職單招報名資格。
第十一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2016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登陸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或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公眾信息http://www.cqksy.cn 憑考生身份證號及高考報名號登錄“2016年重慶市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報名入口”,選擇擬報考院校“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并認真閱讀學院招生章程,憑身份證和考生號進入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報名系統(tǒng),按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對口高職考生只能填報所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專業(yè)類相對應的專業(yè),未參加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對口高職藝術和其他類考生,只能填報其他專業(yè),具體問題可咨詢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招生辦。
第十二條 考試手續(xù)辦理
考生于2016年3月20日—3月26日考生可登陸重慶招考信息網:http://www.cqzk.com.cn或重慶教育考試網:http://www.cqksy.cn 登錄“2016年重慶市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報名系統(tǒng)”進入“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3月27日下午14:30—16:30在各區(qū)縣的文化素質測試和4月3日—5日在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進行的專業(yè)技能測試。
單招報名考試費為100元/生,考生網上繳費。
學院開戶行:重慶市農村商業(yè)銀行江津雙福新區(qū)支行
戶名及賬號: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 1504010120010003055
繳費時間:按全市統(tǒng)一時間
繳費方式:網上支付??忌埌磮竺鞒烫崾具M行網上繳費。
提示:請考生在網上報名后及時繳納報名考試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報名繳費的考生視為無效報名考生,學院不予安排考試。
繳費成功后,考生必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時需憑身份證和轉考證候考,否則不能參加單招考試。
1、 文化素質測試(300分)
測試內容主要涵蓋中學所學的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以及信息技術等學科的基本知識。文化素質測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制卷、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評卷??荚嚂r間2016年3月27日下午14:30—16:30,考試地點由各區(qū)縣考試機構安排。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均要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2、 職業(yè)能力測試(300分)。
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及對口高職藝術類、其他類考生的職業(yè)能力測試,主要考查專業(yè)潛能、職業(yè)取向及專業(yè)實踐動手能力,還可考查考生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知識兩門高中技術學科掌握情況。測試滿分為300分,考生于2016年4月3日-5日,在我院指定的地點參加職業(yè)能力測試。
凡報考15個高職對口招生專業(yè)所對應單招專業(yè)的對口高職考生,直接參加2016年3月19-20日專業(yè)技能考試,以其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300分折算計入總成績。
3、職業(yè)技能測試地點: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重慶市江津區(qū)雙福新區(qū)學院大道5號)。
4.面試手續(xù)辦理: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提前半小時到指定面試地點辦理面試的相關手續(xù);
友情提示:雙福新區(qū)的市政住宿接待能力有限,建議部分偏遠郊區(qū)的學生考試前一天在雙福新區(qū)住宿或聯(lián)系招生辦到學院附近賓館住宿,面試當天到學校參加面試。較近區(qū)縣的考生請根據考試時間,合理安排面試時間,爭取在一天內完成專業(yè)技能測試。
第十三條 查詢成績和分數線公布:
1.查詢成績:2016年4月8日前,單招院校將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庫提交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市教育考試院將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分發(fā)給各招生院校。2016年4月9日,考生可在所報考院校公眾信息網上查詢成績,同時可向報考院校申請成績復核。
2.公布分數線:2016年4月9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全市高職單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分別劃定相應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并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各院校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2016年4月11日前,各單招院校先劃定職業(yè)技能測試合格線,再結合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合格線,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對口高職考生,分別劃定預錄取分數線,形成預錄取方案,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2016年4月13日,各單招院校將經審核通過的預錄取分數線及錄取結果,在學校公眾信息網上予以公布,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3日-19日),同時公布預錄取后分專業(yè)計劃缺額??忌傻卿泩罂紝W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首次預錄取結果。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數及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yè)、學制及計劃數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文史類 | 理工類 | 對口高職 | 小計 | 對口高職類別 | 學費 | |
備注 | ||||||||
1 | 移動通信技術 | 40 | 40 | 30 | 110 | 電子技術類 | 10000 | |
2 | 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 | 20 | 20 | 20 | 60 | 電子技術類 | 9800 | |
3 | 電信服務與管理 | 40 | 40 | 20 | 100 | 電子技術類 | 8800 | |
4 | 應用電子技術 | 20 | 20 | 20 | 60 | 電子技術類 | 9800 | |
5 | 軟件技術 | 40 | 40 | 30 | 110 | 計算機類 | 9800 | |
6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平面設計制作方向) | 20 | 20 | 10 | 50 | 計算機類 | 8600 | |
7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動畫設計與制作方向) | 20 | 20 | 10 | 50 | 計算機類 | 8600 | |
8 | 移動互聯(lián)應用技術(網絡技術方向) | 40 | 40 | 30 | 110 | 計算機類 | 9800 | |
9 | 信息安全與管理 | 20 | 20 | 10 | 50 | 計算機類 | 8600 | |
10 | 建筑工程技術 | 25 | 25 | 10 | 60 | 土建類 | 10800 | |
11 | 建筑經濟管理 | 25 | 25 | 10 | 60 | 土建類 | 10800 | |
12 | 建筑經濟管理(建筑會計與投資審計) | 25 | 25 | 27 | 77 | 土建類(10)、會計類(17) | 10800 | |
13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25 | 25 | 10 | 60 | 土建類 | 8800 | |
14 | 汽車電子技術 | 25 | 25 | 10 | 60 | 汽車類(5)、電子類(5) | 10800 | |
15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 | 50 | 20 | 120 | 汽車類 | 10800 | |
16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20 | 20 | 10 | 50 | 汽車類 | 9800 | |
17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20 | 20 | 10 | 50 | 汽車類 | 8800 | |
18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25 | 20 | 15 | 60 | 機械類(10) 、電氣類(5) | 9800 | |
19 | 市場營銷 | 25 | 20 | 5 | 50 | 電子商務類 | 9800 | |
20 | 電子商務 | 45 | 45 | 30 | 120 | 電子商務 | 8800 | |
21 | 會計信息管理 | 20 | 20 | 20 | 60 | 電子商務類(10)會計類(10) | 9800 | |
22 | 旅游管理 | 20 | 20 | 10 | 50 | 旅游類 | 8800 | |
23 | 通信系統(tǒng)運行管理 | 5 | 5 | 10 | 18000 | 國際招生 | ||
24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 | 5 | 10 | 18000 | 國際招生 | ||
25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技術與貿易) | 5 | 5 | 10 | 18000 | 國際招生 | ||
合計 | 725 | 715 | 367 | 1607 |
備注: 學費繳納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收費標準為準。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統(tǒng)一為英語。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4.錄取原則:
(1)錄取考生成績,必須同時達到全市統(tǒng)一劃定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和報考院校劃定的職業(yè)技能測試合格線以及報考院校劃定的預錄取分數線。在匯總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市教委主辦或聯(lián)辦的我市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在單招報名期間持獲獎證書原件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學院報市教委審核符合條件的,經學院公示無異議后,考生報考相應專業(yè)時,即可免試錄取。
5.考生的專業(yè)錄取辦法:我院按專業(yè)優(yōu)先錄取(即第一、第二志愿專業(yè)),對未錄取滿額的專業(yè),將從服從調劑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
第六章 二次征集志愿
1.2016年4月14日9:00-17:00,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合格,但未被預錄取的考生,可登錄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參加二次征集志愿,填報尚有缺額計劃的單招院校。具體可咨詢擬報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門。
2.普通文理科和對口高職藝術類、其他類考生需重新進行職業(yè)技能測試;參加2016年專業(yè)技能考試的對口高職考生則直接認定其專業(yè)技能考試成績,并按滿分300分進行折算。
3.2016年4月18日-24日,各單招院校將審核通過的全部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考生可登錄報考學校公眾信息網查詢預錄取結果,被預錄取的考生在4月18日—20日,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到學校簽錄取確認表(學校收取身份證復印件),領取錄取通知書,我院將單招確認錄取的考生數據上傳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備案。確認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考。
4.2016年4月21日,各院校將高職單招最終確認錄取的考生數據上傳市教育考試院備案。我校于市考試院規(guī)定時間將經審查通過的預錄取考生名單通過學校公眾信息網http://www.cqdxxy.com.cn對外公示,公示期為7天。
待遇:學院屬高等職業(yè)教育單獨招生、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茖哟卧圏c院校。通過試點院校預錄取并經過重慶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領導小組確認錄取的考生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錄取的考生除不能轉學、轉專業(yè)外其它待遇完全相同,統(tǒng)一于2016年9月入學。教育部網上電子注冊,享受統(tǒng)招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條 助學保障:
1.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以及各種單項獎勵等類別,按照相關規(guī)定評定和獎勵。(見學院網站www.cqdxxy.com.cn)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銀行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特困補助和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等,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單獨招生學生享受普通高考錄取學生同等助學政策,以上政策隨國家調整變化,以當年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監(jiān)督機制:
1.單獨招生工作在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2.學院按照“嚴格程序,規(guī)范招生,加強管理,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公開;監(jiān)督電話: 023-85560130。
第十八條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23-85551282 85552345 85552347
傳真:023-85551282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023-85560130
地址:重慶市江津區(qū)雙福新區(qū)學院大到5號
郵政編碼:402247
招生辦公室:學院明德樓107室
學院網址:www.cqdxxy.com.cn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機構、中介進行單獨招生宣傳,也不舉辦任何形式單招培訓班。
第二十一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電訊職業(yè)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