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 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報考人員年齡為 18周歲以上,35 周歲及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或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副高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正高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6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 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表1、2、3,有其他條件的,以附表明確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