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云霄縣擬面向本縣中小學代課教師招聘馬鋪中心小學教師5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01年底前在云霄縣學校工作,領取由縣財政支付工資,并具備教師資格的原代課教師。年齡在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選擇其中的委托考試模塊)進行報名(網(wǎng)址:www.eeafj.cn),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報考者應認真閱讀網(wǎng)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上網(wǎng)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
2、報考人員應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在網(wǎng)上報名期間(正常上班時間),縣教育局將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進入體檢階段時,縣教育局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體檢資格。進入資格復核人員應提交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由原代課的學校(股級及以上)提供的縣財政支付工資底冊復印件(每年提供一個月工資底冊,其中首年提供第一個月工資底冊,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個月工資底冊。由現(xiàn)任校長簽字確認并加蓋學校公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
4、報考人員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5、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云霄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三、考試
考試只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nèi)容。筆試只考“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nèi)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4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3、合格線。筆試滿分150分,65分(含65分)以上為合格。
四、加分事宜
加分根據(jù)《漳州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加分證明材料請于2016年5月5日前報送縣教育局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五、體檢
1、按總成績(即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以代課時間(計算至2001年底前)長者確定體檢對象;如代課時間相同,以學歷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學歷再相同,以面試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
3、報考者對體檢結(jié)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jié)果的7天內(nèi)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jié)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
1、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
2、考核內(nèi)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zhì)、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及放棄聘用資格等各種原因所空缺的職位,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對擬聘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結(jié)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
八、其他
1、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原則上擔任相應的教學任務。
2、新聘人員服務期滿3年后方可申請流動。
3、本方案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4、筆試成績、加分、資格審核、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縣教育局網(wǎng)站發(fā)布。
咨詢電話:0596—8527730 0596—8532201;
監(jiān)督電話:0596—8535176。
云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云霄縣教育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