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教育(教體)局,市直各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教科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鄂教師〔2015〕6號)、《湖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工作若干意見》(鄂教資〔2015〕7號)精神,按照省教育廳安排,現(xiàn)就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和條件
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和教研機構在編在崗教師(教研員)以及依法舉辦的民辦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
注冊合格的條件:(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達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德考核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2)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3)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5)能夠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定期注冊程序
(一)申請人網上報名。3月28日—4月29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30,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網上報名。網報時,市直各高中和市教科室在編在崗教師,持有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的申請人請選擇襄陽市教育局為注冊機構,持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申請人請選擇任教學校所在縣(市)區(qū)教育(體育)局為注冊機構。
(二)材料初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由本人網上報名提交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屬地初審原則,全市公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將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材料提交屬地縣級教育(體育)局審核注冊;市直高中、中職學校、教科室將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材料提交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審核注冊。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需提供以下材料:(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2)《教師資格證書》;(3)中小學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或相關材料;(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xiàn)證明;(5)五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工作未滿5年按實際工作年限提交年度考核證明;(6)符合《湖北省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學時登記辦法》(鄂教師[2011]1號)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證明。
(三)注冊復審。市教育局對全市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果進行復核,復核時間為5月9日至5月31日。
(四)注冊終審。省教育廳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果進行終審,終審時間為7月11日至7月22日。
(五)頒發(fā)注冊貼。市教育局到省教育廳領取注冊貼,縣級教育(體育)局領取教師資格注冊貼,學校到屬地縣級教育(體育)局領取注冊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一項重大改革,事關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認識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完成注冊工作。市教育局教師資格注冊機構設在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電話:3518735,聯(lián)系人:亢錦。
(二)嚴格程序,規(guī)范管理。各縣(市)區(qū)教育(體育)局和學校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按照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程序,認真抓好申請、考核、材料受理、認定注冊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切忌走過場。同時,要妥善處理好注冊工作中出現(xiàn)的矛盾和問題,平穩(wěn)過渡,確保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
(三)嚴肅紀律,保證質量。對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不予注冊,并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對學校未如實提供申請人定期注冊證明材料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對學校責任領導和辦理人員依法予以追究。
各縣(市)區(qū)教育(體育)局、各學校要切實做好政策解釋與宣傳工作,使廣大教師加深對建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意義的理解,妥善處理好注冊工作中出現(xiàn)的矛盾和問題,確保教師隊伍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