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辦〔2012〕225號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進計劃的意見》(閩委辦〔2012〕73號),完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提高農村獨女戶、二女戶的待遇,體現各級政府對計生光榮戶的關心和關懷。根據市委會議紀要[2012]25號和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12]22號精神,決定市、縣(區(qū)、管委會)向社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時,給予莆田籍的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2分并計入總分的待遇。
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計生優(yōu)惠政策,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更多有利于計生戶子女成長的優(yōu)惠政策,更好地發(fā)揮計生利益導向作用,切實轉變舊的婚育觀念,推動我市人口計生工作上新水平。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2年11月21日印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