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涼山州總工會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jīng)州總工會主席辦公會研究,將面向全州17縣(市)公開考調1名州總機關工作人員。
一、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17縣(市)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事業(yè)心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甘于奉獻;
2.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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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1年4月11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截止2016年4月11日);
6.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7.工作能力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文字表達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8.身體健康;
9.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
10.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調程序
采取全程差額競爭逐輪淘汰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成績前3名進入面試,面試后綜合成績前2名進入體檢、考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不帶入考察,實行零起點考察。經(jīng)考察,州總工會黨組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考調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州總工會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調辦,設在州總工會組宣部)同步完成(地址:西昌市建昌東路油碾路8號)。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4月11日上午8:30至4月17日下午17:30,在州總工會考調辦報名,報名時需帶以下材料:①涼山州總工會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貼上近期免冠彩照)一式2份(見附件);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2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三張;④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⑤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兩份(由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⑥干部任免審批表;⑦由所在單位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⑧由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⑨縣(市)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同志由州總工會考調辦通知本人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開考比例為3:1以上。達不到比例則取消該職位考調。
3.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后兩名筆試成績并列,一并納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州總工會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情況按1:2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確定考察人選;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考察
由州總工會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在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并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五)試用
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州總工會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
(六)公示
試用期滿后,由州總工會主席辦公會根據(jù)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表現(xiàn)研究確定正式考調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調動
公示期滿后根據(jù)試用期間工作表現(xiàn)及公示情況由州總工會主席辦公會研究確定正式考調人員,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和文章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三)本次考調工作由州總工會考調辦負責解釋,考調工作咨詢電話:0834—3865322,監(jiān)督電話:0834—3866939。
(四)報名表用A4紙雙面打印。
涼山州總工會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