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學校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學校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往屆畢業(yè)生)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中學教師61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茶陵地處湘贛邊界中心縣位置,總面積2500平方公里,總人口62萬,轄16個鄉(xiāng)鎮(zhèn)和辦事處。茶陵是“歷史古城”,建縣2200多年,因陵谷多生茶茗而稱“茶鄉(xiāng)”,后因炎帝神農氏崩葬于“茶鄉(xiāng)之尾”而得名“茶陵”,是全國唯一以“茶”命名的縣。茶陵是“進士之鄉(xiāng)”,自古“農勤于耕,士勤于學”,崇文重教風氣興盛,文化底蘊十分深厚,歷代興辦的書院達38所,數量之多居湖南各州(縣)前列。濃厚的書院文化孕育了無數杰出人才,有歷代進士127人,其中劉三吾、李東陽、張治、彭維新并稱明清“四大學士”,李東陽開創(chuàng)的“茶陵詩派”在中國文學史上影響深遠。茶陵是“建政搖籃”,是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六縣之一,中國第一個縣級紅色政權的誕生地,有開國將軍25位,數量之多居全國第九。茶陵是“湘贛樞紐”,“3211”的交通框架貫通贛閩、連接桂粵,渝長廈高鐵將從茶陵經過。茶陵是“旅游強縣”,云陽山、東陽湖、南宋古城、工農兵政府舊址、中華茶祖園等旅游產業(yè)發(fā)展迅速,對外美譽度和知名度不斷提高。
茶陵縣所轄公辦學校162所,其中普高3所,職業(yè)中專1所,初級中學1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5所,中心小學20所,村級小學和教學點115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民辦學校1所(世紀星實驗學校,為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公、民辦幼兒園242所。核定教職工編制4596個,在職教職工4180人,學生60000余人,在園幼兒20000余人。近年來,茶陵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不斷創(chuàng)新教師引進機制,不斷加大教師引進力度,不斷提高教師待遇穩(wěn)定教師隊伍,為教育提質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廣大教育工作者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各項工作均取得了較好成績。先后被評為全市推進教育強市建設先進縣、推進學前教育發(fā)展先進縣、民辦教育工作先進縣、社區(qū)學院建設先進縣、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先進縣;全省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先進單位、教育人事工作先進集體、教育學會工作先進單位、現代教育技術實驗縣、第二輪教育督導評估被評為“優(yōu)秀”、第三輪教育督導評估順利通過教育強縣驗收;全國首批義務教育發(fā)展均衡縣、“國培計劃”項目縣。但是,隨著學生生源的逐年回升,教師自然減員的人數較多,致使我縣教師隊伍的學歷、年齡、學科等結構性矛盾依然較為突出,教學一線人員總體緊缺。為此,我縣建立了教師補充的長效機制,逐年補充新教師,以滿足各級各類教育發(fā)展的需要。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在校表現品學兼優(yōu),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師德規(guī)范和要求,為人師表,能夠吃苦耐勞。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黨紀處分影響期未滿、尚未解除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二)崗位名稱、數量、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
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可放寬至往屆畢業(yè)生。本次招聘將在湖南師范大學設立考點,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考試、現場簽約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 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發(fā)布。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請登陸茶陵縣教育信息網(http://www.cledu.cn)查看。
(二)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時間:
①網上報名: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3日下午5:00止,登錄茶陵教育信息網報名。
②現場報名: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
地點:湖南師大考點(具體地點詳見臨時通知)。
2、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自行下載并填寫《茶陵縣招聘教師報名表》。
(三)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時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地點在湖南師范大學招聘現場。
2、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當場發(fā)放《準考證》,應聘者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招聘現場資格審查,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4、應聘者必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者,畢業(yè)前必須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可用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代替)、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個人簡歷、2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應聘者提供的證書、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應聘資格。
(四)考試
1、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委托專業(yè)考試機構命題,并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閱卷。人社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1)筆試:所有崗位一套試卷,內容包括時事政治、人文素質、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理念等相關知識。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學識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思維能力、隨機應變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等。
3、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
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總成績出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排前,面試成績也相同時,通過加試確定名次。
(五)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計劃生育等方面的表現,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應聘者自行下載并提交《茶陵縣招聘教師政審表》。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信息網等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社部門審定。
(八)聘用
1、凡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與被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須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就業(yè)協議書和聘用合同、辦理提檔審查手續(xù),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就業(yè)協議書與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縣職業(yè)中專教師按規(guī)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方可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jiān)督機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人社、編制、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2063836 茶陵縣紀檢部門
七、咨詢電話
政策、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731-25245310。
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茶陵縣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