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規(guī)定,切實關心愛護大學生村官,從2011年9月起,富源縣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大學生村官)每月工作生活補助將從1000元提高到1500元,他們的生活將得到極大的改善。
自2008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開展以來,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助連續(xù)提高了2次,在村委會的生活待遇越來越高,按現行標準,已超過在村委會任職的村兩委人員。
首次提高工作生活補助標準是2009年9月,省選聘辦通知,為避免因養(yǎng)老保險繳費基數提高造成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助逐年遞減的情況,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助費標準從2009年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富源縣人才服務中心按照要求及時兌現并補發(fā)了2008年選聘到村任職的24名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補助。這一次又從1000元提高到了1500元。
從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富源縣共選聘高校畢業(yè)生201人到村任職,為他們發(fā)放一次性安置費32.4萬元,工作生活補助341.89萬余元,因每項費用都及時足額發(fā)放,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工作生活補貼待遇得到全面落實,充分調動了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積極性。
富源縣人才服務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