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職校、幼兒園、特校:
為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確保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根據(jù)《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師通〔2016〕2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教師資格對象
1、符合申請條件的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民辦校園)在職教師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2、符合申請條件的應、往屆大學本科、專科、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生(限榕江縣戶籍)可申請認定相應類別教師資格。
二、申請相應類別教師資格條件(各相應類別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詳見州教師通〔2016〕25號)
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網(wǎng)報時間及注意事項
1、2016年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使用網(wǎng)絡版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開展認定工作。網(wǎng)絡版信息管理系統(tǒng)服務器開放的網(wǎng)報時間為2016年3月21日—5月27日。
2、我縣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22日—5月2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30。
3、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jù)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通過有關程序審核確認后,開展認定工作。
4、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統(tǒng)一網(wǎng)址:http://www.ntce.cn/
四、申請人領取空白檔案袋時間
2016年4月20日—5月2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00,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自行到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師資中心領取空白檔案袋。
五、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16年5月26日—6月1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00為現(xiàn)場確認時間,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帶相關材料到榕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師資中心進行現(xiàn)場確認(申請認定高中教師資格、中職教師資格、中職指導教師資格人員,請在2016年6月8日前將相關材料交縣教科局師資中心),過時不予受理。
六、認定時間:2016年6月15日—7月15日之間的每個工作日8:30—17:30為現(xiàn)場認定時間。
七、上交檔案材料及裝檔順序: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證原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驗證原件);
4、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驗證原件);
5、《貴州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一份;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7、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師范類院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學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復印件一份(驗證原件);
8、各級各類學校師范類教育類專業(yè)應往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學校負責成績部門(教務)出具的學業(yè)成績單原件;
9、近期一寸藍底半身正面照片1張(辦證用)。
八、能力測試時間: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能力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申請認定高中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能力測試時間聽取州教育局通知。
<>1、必須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
2、必須在現(xiàn)場確認之前完成。
十、收費標準:
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13〕261號)文件執(zhí)行。
附件:《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師通〔2016〕25號)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