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方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要求,我校2016 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200人。招生專業(yè)如下:
文史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學類、英語、工商管理類;
理工類:物理學類、化學類、材料類、機械類、自動化、能源動力類、土木類、預防醫(yī)學(五年制)、臨床醫(yī)學(五年制)、藥學類、護理學、生物科學類(青島)、電子信息類(青島)、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青島)。
注:我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招生專業(yè)及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二、招生地區(qū)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三、報名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2016 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 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 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學習勤奮、成績優(yōu)良,高三學年期末考試成績及歷次模擬考試成績均列年級前3%(文理科分別排名)。
四、報名辦法
1. 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于2016年4月25日前通過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報名申請;
2.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報名申請材料掃描并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包括:
(1)山東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表;
(2)高三學年期末考試成績單及排名、歷次模擬考試成績單及排名;
(3)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及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4)戶籍、學籍證明;
(5)其他獲獎證書或寫實性材料。
3. 考生申請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審核簽字、蓋章。所有申請材料均通過報名平臺網上提交,無須郵寄紙質材料。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報名材料不合格者,報名無效。
五、審核及錄取程序
1. 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組織專家對其材料進行初審,并根據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擇優(yōu)確定候選資格名單。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站公示,并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上公示。
2. 我校根據各?。ㄊ?、區(qū))獲得候選資格人數比例,分科類、專業(yè)制定農村單獨招生在各省份(市、區(qū))招生計劃,并在山東大學本科招生在線網站公布。高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qū))入選資格學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 錄取要求:獲得資格的考生,須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填報我校志愿,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將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
4. 專業(yè)分配原則:依據我校招生章程規(guī)定,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和專業(yè)志愿分配專業(yè);考生須服從專業(yè)調劑。
六、其他
1. 中學須對學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虛假材料,我校將停止該中學推薦該類學生的資格兩年。
2. 考生須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確保符合報名條件。否則,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
3.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全過程監(jiān)督(聯系方式:jjc@sdu.edu.cn,電話:0531-88364345),如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按教育部和山東大學相關規(guī)定處理。
4. 聯系方式:
地址: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山東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50100
電話:0531-88364787;傳真:0531-88564787
網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