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園教師技能考核:
(1)彈:自選一首獨奏鋼琴曲(分值10分);
(2)唱:唱1首自選歌曲,視唱簡譜一段(分值15分,其中自選歌曲10分,視唱5分,U盤自備);
(3)跳:自選舞蹈一章節(jié)(分值15分, U盤自備);
(4)畫:命題畫(工具自備、4K畫紙、簡筆畫表現形式,測試在考場集中統(tǒng)一進行,分值15分);
(5)說:自選一篇兒童故事(分值15分)。
2. 初中、小學音樂技能考核:
(1)彈:自選一首獨奏鋼琴曲(分值20分);
(2)唱:唱1首自選歌曲,抽取五線譜視唱一段(分值20分,其中自選歌曲15分,視唱5分, U盤自備);
(3)跳:根據抽選的音樂自編舞蹈(分值30分)。
3.初中、小學美術技能考核:
素描(工具自備、4K畫紙,內容另定。分值70分)。
4.初中、小學信息技術考核:
上機操作考試(分值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