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務員)公告》等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為做好該項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標準
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
二、體能測評時間
2016年6月3日,分兩批進行:
第一批:上午8時開始,考生上午7時45分前報到;
第二批:下午13時30開始,考生下午13時15分前報到。
(具體安排見附件)
三、體能測評地點
陽江市實驗學校體育運動場。地址:陽江市東門路56號。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場參加體能測評,自覺接受考官、工作人員和學校管理人員的管理。
2、由于本次體能測評工作時間緊,項目安排比較緊湊,請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要預先熟悉交通線路,預足時間,按時到上述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提前熟悉場地時間:6月2日17:00—19:00,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其他時間學校嚴禁進入)
3、因運動場為塑膠跑道,考生除可穿著普通運動鞋或塑膠跑道專用釘鞋外,不能穿其他釘鞋參加體能測試。
4、為確保體能測試不受干擾,除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場內。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江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