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2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我市檢察系統(tǒng)錄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1、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12月17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12月21日—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資格復審地點:遂寧市河東新區(qū)旗山東路遂寧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政治部干部教育處(407室);
3、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趙靜秋 鄧凌云 0825-2239837。
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3:1的比例要求,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對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下:
1、安居區(qū)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職位:李微微、彭鴻、孔德政、李濘君、羅丹、金新貴
2、蓬溪縣人民檢察院偵查員職位:楊洪、文景海、邵宇飛、張方銀、周楷軒、何曉輝、蔡國松、周雪松、鄢志明
3、射洪縣人民檢察院計算機管理職位:邱林明、夏偉、王均君
4、射洪縣人民檢察院司法會計職位:羊洋、曾成利、王薇
5、射洪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職位:陳明遠
6、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偵查員職位:何林林、蘇露旭、張哲
7、大英縣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職位:張金鳳、吳仕冬、高婷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的證明材料
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參加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quán)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四、其他
1、以上考生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棄權(quán),資格復審不合格,經(jīng)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2、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交面試考務費80元。
3、面試時間定于12月24日。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招錄階段保持通訊暢通,凡因通訊不暢而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自動棄權(quán),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遂寧市人民檢察院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