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臨滄市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為切實組織做好2016年度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檢系統(tǒng))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
全市資格復審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至21日(星期二)完成;遞補復審(體能測評)工作于2016年6月26日以前完成。
二、復審地點
報考市直部門(含地稅系統(tǒng))的考生到市直招錄部門政工(人事科、辦公室、綜合科)參加資格復審。報考縣(區(qū))的考生按管理權(quán)限到各縣、自治縣、區(qū)委組織部(干部股、公管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參加資格復審。
三、復審組織
資格復審工作由各縣、自治縣、區(qū)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直各招錄部門負責組織。
四、復審所需證明資料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
2.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16年畢業(yè)生中,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和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3.資格復審時仍為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滿已到事企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現(xiàn)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在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的崗位,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報考定向招考“四個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服務證及相關證明:
1.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我省大學生村官服務滿兩年即可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服務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的崗位,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大學生村官定向考錄(招聘)推薦表》。
2.云南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3.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支教、支農(nóng)、支醫(yī)和扶貧)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基層“四個項目”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五、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把考生提供的資料對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招考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及其所附的《專業(yè)指導目錄》及《考錄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進行審核。
(二)屬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人員,請到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wǎng)上下載“同意報考證明”,并按要求向?qū)徍瞬块T提交“同意報考證明”。
(三)請報考人員認真及時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資料,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復審合格進行簽字確認,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復審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資格復審結(jié)束,全市將確定面試時間、地點、方法及注意事項及面試日程安排,并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lincang.gov.cn)上公布,請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合格并簽字確認的考生及時登錄關注。
六、咨詢電話(區(qū)號0883)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試錄用與培訓教育科:2128062
(一)市直招錄單位(含省管單位)
市司法局:2136769 市社會保險局:2160054&
市地震局:2143241 市醫(y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2160061
市農(nóng)墾局:2122642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2165147
市供銷社:2122530 市農(nóng)業(yè)局:2149382
市林業(yè)局:2161577 市環(huán)保局:2165000
市水務局:2146046 市財政局:2147826
市統(tǒng)計局:2123383 市國土資源局:2123365
市工商局:2154102 市地稅局:2142096
臨滄邊境經(jīng)濟合作區(qū)管理委員會:6520527
(二)縣區(qū)招考單位
鳳慶縣委組織部:4212193 鳳慶縣人社局:4214824
永德縣委組織部:5220810 永德縣人社局:5220907
鎮(zhèn)康縣委組織部:6630176 鎮(zhèn)康縣人社局:6630131
雙江縣委組織部:7623033 雙江縣人社局:7625604
滄源縣委組織部:7123234 滄源縣人社局:7124760
臨翔區(qū)人社局:2166463 云縣人社局:3211404
耿馬縣人社局:6121624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