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川縣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jù)《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及省、州關于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資格復審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賓川縣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首批資格復審時間為2016年6月28日至6月29日;首批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第二批次遞補資格復審工作于2016年7月3日前完成。每天資格復審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小會議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東邊樓梯口第一間)。
三、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②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交審核單位、一份個人留存),③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具體材料及要求請詳閱《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以上所需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并復印一份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仍在機關、事業(yè)、國企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提交現(xiàn)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其他未明確的事項,請以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yndlhrss.gov.cn)《關于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理州及部分省直管單位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為準。
四、相關要求
1、請各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準備好相關材料按時到資格復審地點進行資格復審,不按時參與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如考生的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電話)有變動的,請將變動后的聯(lián)系方式及時告知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lián)系電話:0872—7147346
賓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