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天津市填報志愿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高考填報志愿實行“兩次填報三次征詢”的辦法。6月25日至6月29日12時,符合一定分?jǐn)?shù)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7日12時前,考生填報提前本科批次、天津市“農(nóng)村專項計劃”批次院校志愿;29日12時前,考生填報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部分本市獨立學(xué)院院校專業(yè)志愿)。7月29日至8月1日12時,符合一定分?jǐn)?shù)范圍的考生填報本科三批和高職高專批次院校志愿(含高職高專提前批次、高職高專批次院校志愿)。
符合條件的未被錄取考生,還可按照全市的統(tǒng)一安排,參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詢志愿的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