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陽法院系統(tǒng)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wù)員資格復(fù)審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guān)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的公告》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進行2016年德陽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的面試資格復(fù)審。各招考職位在面試資格復(fù)審中出現(xiàn)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進入資格復(fù)審人員名單如下:
一、資格復(fù)審出現(xiàn)的缺額情況
本次面試資格復(fù)審共有22名考生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fù)審,具體為:
1、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26)職位1名。
龍思宇,準考證號:6842305061822。
2、旌陽區(qū)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28)職位7名。
劉彩瑾,準考證號:6842305062003;
尹 琪,準考證號:6842305062004;
張諾依,準考證號:6842305061914;
陳婷婷,準考證號:6842305061925;
袁 珍,準考證號:6842305062005;
劉 元,準考證號:6842305061830;
蔣曉敏,準考證號:6842305061909。
3、中江縣人民法院計算機管理(33050132)職位1名。
張 浩,準考證號:6842305062212。
4、羅江縣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34)職位1名。
周 田,準考證號:6842305062311。
5、綿竹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39)職位5名。
張 楠,準考證號:6842305062612;
吳麗華,準考證號:6842305062527;
彭紅春,準考證號:6842305062605;
郭 黎,準考證號:6842305062606;
劉書強,準考證號:6842305062603。
6、綿竹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1)職位1名。
毛 靈,準考證號:6842305062717。
7、什邡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43)職位2名。
楊 巧,準考證號:6842305062808;
李健龍,準考證號:6842305062806。
8、什邡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44)職位1名。
張 林,準考證號:6842305062816。
9、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5)職位1名。
程家毅,準考證號:6842305062917。
10、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6)職位2名。
李 朗,準考證號:6842305063016;
宋 瑩,準考證號:6842305063009。
二、資格復(fù)審缺額遞補人員名單
1、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26)職位無遞補人員。
2、旌陽區(qū)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28)職位7名。
李 丹,準考證號:6842305061921;
楊 華,準考證號:6842305061930;
張 徐,準考證號:6842305061908;
趙莉麗,準考證號:6842305061903;
韓 歡,準考證號:6842305061912;
代 勇,準考證號:6842305061926;
郭林霞,準考證號:6842305062006。
3、中江縣人民法院計算機管理(33050132)職位1名。
王思彬,準考證號:6842305062216。
4、羅江縣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34)職位1名。
王宸來,準考證號:6842305062315。
5、綿竹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39)職位無遞補人員。
6、綿竹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1)職位1名;
楊莉莎,準考證號:6842305062712。
7、什邡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43)職位無遞補人員。
8、什邡市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33050144)職位無遞補人員。
9、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5)職位1名。
陳 吉,準考證號:6842305062909。
10、什邡市人民法院行政人員(33050146)職位2名。
馮玉琳,準考證號:6842305063108;
何佳信,準考證號:6842305063117。
其余職位符合面試開考比例,不遞補。
三、遞補資格復(fù)審時間、地點
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時至2016年7月5日14:30—17:30。
地點: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六樓政治部
聯(lián)系電話:0838-2595113
四、相關(guān)要求
請遞補進入資格復(fù)審的人員按照《關(guān)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wù)員的公告》中規(guī)定資格復(fù)審的相關(guān)要求準備好復(fù)審資料和面試考務(wù)費參加遞補面試資格復(fù)審,逾期未參加復(fù)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chǎn)生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