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文件精神,堅持德才兼?zhèn)浜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將屏南縣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招聘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見《2016年屏南縣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2016年4月17日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的第一輪未被聘用的且符合我縣招聘條件的考生可登陸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每人只填報1個崗位。
三、報名工作
報名時間:本次教師補充招聘統(tǒng)一由應聘者本人親自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2016年7月11日(系統(tǒng)開啟)~7月17日(系統(tǒng)關閉),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1個崗位,即1個縣(市、區(qū))。第一輪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四、資格復核及面試
1.招聘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應聘者筆試成績低于第一輪招聘筆試最低合格線者不得參加補充招聘面試。
應聘者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面試成績(百分制)
2.入圍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屏南縣教育局網站(網址:www.pnxjyj.gov.cn)公布。
3.參加面試的考生由教育局負責通知,若面試人選在面試前放棄資格,在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天,考生未按時到達面試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4.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到證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件參加資格復核。逾期不參加資格復核或經復核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
五、體檢
1.同職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06]13號)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3.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則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體檢。
六、聘用
1.經筆試、面試、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屏南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若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聘用崗位空缺,則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按人事部門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新聘用的畢業(yè)生試用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2.新招聘教師必須在我縣服務五年。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 “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以及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當年期滿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復退士兵、全運會以上運動員獲獎者,需在資格復核提交相關材料,按有關規(guī)定筆試成績給予加分,逾期責任自負。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復退軍人、全運會以上運動員獲獎者,不再享受招考優(yōu)惠政策。
4.如發(fā)現在本次新任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yè)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將不予聘用。
5.考生咨詢電話0593—3328577。
6.本公告由屏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屏南縣教育局 屏南縣公務員局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