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工作需要,民革紅河州委擬選調一名正科級干部到民革紅河州委辦公室工作。
一、選調范圍
全州縣級以下機關在職公務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公文處理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公務員身份,身體健康;
3.工作五年以上,現(xiàn)任正科級(主任科員),或擔任副科級(副主任科員)二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4.無黨派人士、民革黨員。
三、選調職位
民革紅河州委辦公室一名正科級干部。
四、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報名者直接到民革紅河州委辦公室報名,領取或者網(wǎng)上自行下載《民革紅河州委公開選調正科級干部報名登記表》,按表中要求認真填寫,于3月30日前將報名表交民革紅河州委辦公室,本人不能來的,可委托他人報名。
五、報考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務職稱證明材料和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書。
六、報考科目、時間和地點
筆試內容為公文處理與寫作、統(tǒng)一戰(zhàn)線基礎知識等所報職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
筆試時間:2012年4月30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其他須知事項
1.符合報考條件達到5人以上方可開考;
2.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3.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以總成績第一名確定為考察人選。
八、保障措施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由有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公開選調工作,保證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1、加強保密管理,確保筆試、面試的試題安全和公選過程有序進行。
2、嚴肅工作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做到公道正派、依法依紀辦事。
3、主動接受監(jiān)督,及時受理舉報,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理。
聯(lián)系方式:民革紅河州委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3730640 3732439 13908738564
聯(lián)系人:白正祥
民革紅河州委
201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