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舉報者真實署名,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和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試用。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安排試用。對于成績合格因名額限制而未被所報學校錄用的考生,本人又服從統(tǒng)一調配的,按照未被錄取人員的總體排名,從高至低調配崗位,直到所有學校達到預設職位數。
2016年徐州市邳州市占城鎮(zhèn)招聘合同制小學教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