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2011年考上了紅河州事業(yè)單位教育系統(tǒng),就業(yè)登記證已上交人事局,今年還可以考嗎?我想報崗位對就業(yè)登記證不限制,資格復審時還需要嗎?
回復:你好,如果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報考,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報到證或登記證”不限制的崗位,資格復審時不需提供報到證或登記證。